原文作者:天望

文案:

一天,魔王在森林裡散步,忽然看見一個采陽光的小王子.....

嗷嗚一口—— 把人吃掉了!

嘍囉甲:烈哥這是看上人家了.....

嘍囉乙:按他的脾氣,不是應該把人拖回老巢,鎖在深閨,一輩子不叫見人才對嗎?

嘍囉丙:那是對付一般河溝小泥鰍,這回烈哥撈到是深海龍吐珠.....

內容簡介:

金明洙出生於音樂世家,父母雙亡卻留下足夠的錢,讓他過著象牙塔中小王子一般的生活。

黑社會出身的李成烈一次意外受傷,闖入了金明洙家躲避追殺,卻對他一見鍾情,事後李成烈鴆占鵲巢,盤踞在金明洙家不肯離去,並一步步蠶食這個音樂小王子的生活,迫使他成為自己的伴侶,但是強硬手段能讓李成烈得到金明洙的心嗎?

文章幫派間的鬥智鬥勇,為了生存和利益進行的爭奪是一大看點。

在殘酷的鬥爭中,金明洙的出現令冰冰的李成烈也有了變化,他會對著金明洙笑,溫柔的端來牛奶,哄他睡覺,這些都為了血淋淋的生活增添了一份溫情。

雖然李成烈總是使用強硬的手段強留他的小王子,但每一次都是深思熟慮,盡量不傷害金明洙,可見用情至深。

只是強扭的瓜不甜,究竟李成烈能否走入金明洙心中,還是個未知數。

Part 1

梧桐路是濱市一處隱性富豪區,是的,這裡的房子看起來一派舊日氣息,即不似暴發戶那般富麗堂皇的歐式山頂別墅,也沒有小資派水邊豪宅的強調個性,這裡的房子,帶著十九世紀末的端莊典雅,在一片現代鋼筋水泥的建築中,獨自散發著豪門貴婦般的高貴與悠閒的氣派。

獨門獨院,每一棟小樓都保持著自己的滋味與隱私,宛若與世隔絕。真的很奇怪,在這個距離濱市最熱鬧的繁華地帶也不過十數分鐘的步程的地方,高大茂密的梧桐樹完全隔絕了外面的喧囂,有意無意地營造了世外桃源的安逸。七月仲夏,遮天蔽日的綠色除了帶來夏日的清涼,也給梧桐路這條巷子帶去了不為外人窺伺的格調和更多的.....幽幽深意。

快九點了,即便是夏日,天色也早就暗下來了,金明洙背著書包走到這條巷子裡,他剛從學校回來。 金明洙現在在音樂學院讀書,大三,學院裡出了名兒的低調?風雲人物。學校裡不是沒有宿舍,但是學音樂的,你知道,需要有自己的空間、琴和練習時間。金明洙既然家裡有這個條件,走讀是理所應當的事。

金明洙報了暑期課程,暑期課程一向安排得緊,明洙走在幽暗的小路上,腦子裡還在轉著白日裡教授講的西方音樂史,偶爾分神,也是盤算著今天晚上的練琴時間。梧桐路1314號,屬於金爸金媽的浪漫,金明洙到家了。

掏出鑰匙,開門,

「別叫!」一道黑影忽然出現在明洙背後,其中一只手卡著明洙的脖子。

啪嗒——

金明洙一哆嗦,手裡的鑰匙掉在了地上。

金明洙沒叫,不敢叫,也叫不出來!

事實上,如果是你正在家門口開門,忽然被人從背後欺上來,腰上頂著一把刀子,相信你也叫不出來。不止叫不出來,金明洙感覺自己的力氣彷彿一瞬間被抽乾了,整個人僵在那裡動也不敢動一下。背後的那個人,距離他很近,聲音很低沉,幾乎貼在耳邊,明洙感覺到了腰間一點尖銳冰冷的微微刺痛,肩上擔著身後那人的重量,很重,而且他還能.....還能聞到一股非常鮮明的血腥味.....

金明洙整個人都懵了。

「不許出聲.....進去!」

金明洙渾身僵硬的推開門,邁步,落在地上的鑰匙被那人一腳踢進了院子,然後,咣當——鐵門在兩人背後被關上了。金明洙沒敢回頭,但是他聽到了背後鑰匙和落鎖的金屬碰撞聲,腦子裡一片亂糟糟的。

他遇到劫匪了!

或者更糟糕的,可能被殺人滅口?

梧桐路這個地方,沒有其他公寓樓小區那種24小時保安,但金明洙在這裡出生、長大,這麼多年從來沒聽說過誰家鬧賊,誰家遇劫。能住在這裡的人非富即貴,誰家背後可能都有點什麼勢力,“官匪一家”聽起來好像說書似的,但事實是,真的,從小到大,金明洙在梧桐路上別說碰到小偷小摸,似乎連路過的流浪漢都從來沒見過。

可是現在.....

大門緊閉,他幾乎成了與世隔絕。鄰居之間又隔得開,路上沒行人看到.....明洙相信如果自己就此被滅口,等人發現時屍體恐怕都臭了。

害怕,似乎都不足以形容當前的狀態。

因為背後的那把刀,金明洙的腳步不敢停留,一步一步往屋裡蹭。但一路上,他幾乎找不到什麼東西可以擋一擋。金宅,除了門口的大鐵門是每日外出必鎖的,剩下的部分是全不設防:雕花木門,落地窗,順著外面茂密的爬牆能輕而易去的翻上二樓陽台。

金明洙不知道一會兒等著自己的是什麼。雖然這片房價高得離譜,那也是近幾年漲上去的,父母買房子的時候價格並不誇張,金宅整體裝飾也絕對看不出富貴。很現代簡潔舒適的裝修風格,水晶吊燈,百合花狀的落地燈,邊邊角角的小射燈讓整個房子光亮十足,溫馨到沒有任何死角。米色的長絨地毯,白色的真皮沙發,冷色系的布藝軟墊、亮色的紗簾,配合著窗邊和房間拐角處幾株喜陰植物,這就是金宅的基本風格。

沒有古董,字畫,沒有金玉擺件,真的,金爸是搞音樂的,金媽是雜誌主編,倆人都是白手起家,家裡沒什麼值錢的祖傳家寶。若說有值錢的東西,一件是在客廳東南角,長度 2米3的斯坦伯格三角鋼琴,另一個在樓上工作室,是一套專業人士使用的音響設備,兩樣東西加起來確實價格不菲,可無論是哪一種,不找專門搬家人員也都是搬不走的.....

金明洙正胡思亂想,想說你可以隨便拿東西走,請不要傷害他,這時,背後的人又下命令了:「手機在哪兒?」

「包.....書包.....裡」金明洙覺得喉嚨乾得彷彿冒煙。

背後的書包被拉開了,明洙能感覺到身後的人在翻,然後分明的聽到了手機按鍵的聲音。

「家裡的電話?」那人又開口問。

「那兒.....」明洙頭也沒回的只給他,就在離他們不遠的水族箱的旁邊。

「號碼?」

「578*****」

「分機?」

「沒有」

金明洙聽到那人用自己的手機撥電話,下一秒,鈴鈴鈴——座機電話的驟然鈴聲嚇了明洙一大跳,已成驚弓之鳥的明洙頓了一下才意識到,是那人正在用自己的手機撥打自己家裡的電話——這到底是在搞什麼?

孤零零的一支電話鈴聲響了一陣子,在寂靜的小樓裡顯得特別單薄,然後,被掛掉了。

「很好」那人說。然後是命令:「坐下來」

金明洙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一直能保持站立的,直到他現在坐在沙發上,才察覺自己的腿有多軟。渾身像癱了一樣靠在角落。然後,他清楚地看到了背後的那個人。

兩人第一次面對面,看到彼此,都是微微一怔。

對於身後的持刀匪徒,剛剛金明洙的腦子裡已經設想過無數種面貌——虬髯大漢,拿著刀子渾身血腥味的破落戶——但是,顯然明洙想象出的那些“傳統匪徒”的相貌,跟眼前這個人根本挨不上邊。金絲框的眼鏡,小翻領的襯衫,手工制作的西裝,頭髮不亂,鞋子不髒,除了手指間夾著一把木把鈍刃的拆信刀,渾身上下沒有一點匪的症狀。加上那眉眼間的銳利味道,糅合總體形象形成的氣質,怎麼看怎麼像出入寫字樓的金領CEO之流。

金明洙盯著那人手腕上的手錶,再難把這個人與殺人搶劫犯聯繫在一起,好吧,儘管形勢並沒有好轉,可原本懸著的心卻因為此“劫匪”的一身富貴行頭而慢慢落下來,被抽掉的力氣也慢慢回來了,喉嚨也不再乾得發疼,明洙小心的開口:「你.....咳咳,你不是搶劫犯吧?」

柔和清亮的聲音像個魔咒,打破了空氣中的凝固。

那人盯住明洙的眸光飛快的閃了一下,轉眼又成了深不見底的墨黑,開口,依舊帶著那股濃濃的上位者習慣的語氣:「去給我燒些開水」

「哦」金明洙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會聽話,踉踉蹌蹌的站起來,直奔廚房。

看著金明洙離開的背影,拆信刀被李成烈順手扔到了茶几上,他拿起旁邊的座機飛快的撥了一串號碼:「我在梧桐路1314號。帶龍蝦過來」然後掛斷電話。

李成烈靠著沙發,眼睛微瞇好像小憩,腦子裡卻飛快轉著許多事。他必須想明白自己今天究竟是怎麼敗的,必須好好想想今天出手的到底是誰。李成烈平時出門是要帶人的,今天是個例外,因為要見一個埋伏在古大身邊的臥底。這個人是他幾年前就放在好的釘子,沒人知道。出於一貫的謹慎,今天的兩人會面,李成烈也沒有帶身邊的人一起過來——然後就出事了。

很順利的會了面,很順利地定下了計劃,在李成烈以為萬事俱備、在他最志得意滿的那刻,被出其不意的走在街上被捅了一刀,要害避過去了,但錢包掉了,錢包裡有今日會面的一份重要文件拷貝,都一起被搶了。可以說,三年謀劃的成敗,全被毀在了今天。

是查夜背叛了?

還是他臥底的身份被察覺了?

還是,自己身邊人出了問題?

懷疑所有能懷疑的,相信所有能相信的.....李成烈握著電話,一個一個的號碼撥過去,一條一條的指令發佈下去。在他大權在握的七年後的今天,李成烈一直自負一切盡在掌握,卻在他沒有想到的地方出了這麼大的紕漏,而更讓他覺得惱火的是,他沒有頭緒,他懷疑了很多,也排除了很多,最終,卻對今天的失敗一直得不出確切的結論,這比讓別人捅他一刀還讓他覺得疼,覺得噁心!

金明洙知道那個人在客廳裡打電話,他聽不見他說什麼,卻能感覺到那股壓抑的氣氛。借著燒水的功夫,一直貓在廚房沒事找事,不想出去。說起來怪搞笑的,這是他的家,那個人是拿刀破門而入,到頭來,兇人坐在客廳打打電話聊聊天,而主人卻把自己關在廚房燒水煮麵,像個僕人,鳩占鵲巢大抵如此。

很快,一碗雞蛋麵煮出來,金明洙緊張的心也慢慢平靜不少。別的不說,單單那把拆信刀就足以讓明洙放下戒心,最開始他是不知道,要早知道抵在自己身上的是把沒有刃的拆信刀,他也不至於嚇得完全慌了神。看那個人的樣子,也許是遇到搶劫了吧,明洙心想,那人一看穿戴打扮就是頭肥羊,渾身上下的精英味,更別說還帶著百達翡麗的手錶。

在廚房的這短短十多分鐘,明洙已經從驚惶漸漸轉成了平靜,也趁著煮麵的功夫,給今天的這場驚魂做了足夠多的心理建設——雖然那人進屋的方式很粗魯,但不是匪類,說話帶著命令的感覺,卻不粗俗。儀表得當,打扮富貴——經過一番心理開解之後,金明洙已經把那人從搶劫犯的身份,轉變成了上門求助的陌生客人。

盛好麵,外加一杯熱水,擺上筷子,端好托盤,金明洙從廚房走出來,把東西放到飯廳,然後折身回到客廳,邊走招呼:「你要的熱水,我還煮了麵,你要不要.....」突然——哽住。

是的,那把拆信刀真的沒什麼可怕的,可是.....可是.....現在那把拆信刀旁邊,還擺著一把槍!

是槍!

就是那種對於尋常小老百姓來說,永遠只存在於電影裡的東西!

那種能打死人的.....除了警察,只存在於作奸犯科人手裡的那種.....

金明洙真的不敢懷疑那是玩具!

李成烈正在翻弄明洙錢包裡的證件,聽見招呼,一擡頭,卻正好看見那張被嚇得煞白的小臉。順著明洙的目光,李成烈知道桌上的瓦爾特PPK是讓那張小臉變色的罪魁禍首,自己從十四歲起開始帶著它,十多年了,睡覺不離身。明洙今年十九,卻僅僅看了一眼便被它嚇得臉色發白——他們之間的差距,已經遠不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那麼簡單了。

兩人正為這一幕僵著,突如其來的敲門聲打破了平靜——敲門僅僅是一種禮貌,是“我要進來了”之前的信號。

金明洙眼神驚恐的看著從門外進來的兩個彪壯大漢,如果說客廳裡的那位“匪人”渾身上下還帶著文明人的氣質,那麼眼前這兩位不請自來的,是怎麼也遮不住的身上的那股殺氣,雖然也是一身西裝,襯衫、皮鞋,明洙卻一點尋不到都市白領的味道,怎麼看怎麼像電影裡那種黑社會高級打手——尤其,明洙記得當初進屋的時候,院子的鐵門已經被那人鎖上了!這兩個人是怎麼進來的?

三個明顯的匪類,把幾分鐘之前明洙做的那點可憐的心理建設砸的粉碎。而他現在正在跟這樣的三個危險分子共處一室。

「龍蝦,過來幫我處理一下傷口」李成烈率先開口:「老黑,送明洙少爺回房間休息」

「是!」

「是!」

「.....」

兩個大漢應得順口,一看便是習慣的。

而明洙還懵著呢。

「明洙,明天上課不要去了」趁剛剛明洙在廚房燒開水的時候,李成烈已經翻過金明洙的書包了,課表一目了然。

「這兩天呆在家裡,不許出門」李成烈簡單下令。

「.....」

明洙腦子裡根本一片空白,至於說明天上不上學這個話題,他現在連人身自由都沒有了,回房間都是在一位彪形大漢的“護送”下上樓,能不能見到明天的太陽都不能保證,還談什麼上學?

李成烈目送明洙的背影離開,順勢躺在沙發上,還真有點累了。今天發生的事,他可以做最好的期待,但絕對要做最壞的打算,尤其敵人那邊情況不明,他雖然被捅了一刀,但也順利從明轉暗,這處住所足夠隱蔽也足夠方便,征用了。

至於屋主.....李成烈心頭閃過那孩子的樣子,清澈、乾淨、溫潤如玉,當然這些都是內裡的氣質,明洙表現出來的是害怕、吃驚、六神無主.....從認識到現在,他們倆加起來說話沒超過十句,相處累計沒超過十分鐘,可李成烈不能否認,明洙的每個表情在他腦海裡都是那麼清晰,那麼那麼的.....

好一會兒。

「烈哥,弄好了」除了縫合,龍蝦順手還給李成烈打了針破傷風,一擡頭,卻看見太子爺閉目養神,面帶微笑,龍蝦心裡一抖,趕緊低頭裝沒看見:「是.....是皮肉傷,幸好沒傷到內臟,傷口愈合這幾天不要碰水」

太子爺的心思太深,你道這一笑是高興呢,還是要大開殺戒的信號?尤其今日這傷來得詭異,這處住處、及那位模樣標緻的“明洙少爺”都很詭異!

李成烈沒睜眼,直接發話:「給我查兩個人」

一個,是給李成烈捅了一刀的家夥,李成烈當時毫無防備,電光火石的剎那能警覺,能避過要害,能反擊挫折兇手的手腕,能記清兇手特徵已是極限,至於追兇這種事,就留給手下了。

另一個,當然是金明洙了。

李成烈當時挨了一刀之後,把握不準是哪方勢力出手,也不知道這場突發事件意味著事情糟糕到何種地步,所以,安全隱藏變成了首要大事。他當時距離這裡不遠,梧桐路又是濱市少有的“和平地帶”之一,李成烈來這裡就是想找個安靜的地方,好好理理思路,謀定後動,卻那麼湊巧的相中了明洙的家——也不能算十分湊巧——能在這裡住的人家,沒有家裡缺保姆的,晚上八點多鐘,哪家不是一片燈火通明?唯一看起來沒有人氣兒的一棟宅院就是金明洙的家。又那麼趕巧,金明洙偏偏這時候回家開門,於是乎.....

從門口的鞋架來看,金明洙很像一個人住,這似乎更合李成烈當時的安全計劃,直到開了燈,看清了小肉票的樣子,李成烈的心思.....他不否認.....他轉得更多了。

這一夜,誰都沒睡。

李成烈只是最初起藥效的時候在沙發上稍瞇了一會兒,半夜11點之前就重新抖擻起精神,坐鎮中心,遙控指揮把自己勢力範圍內的一畝三分地兒梳濾一遍,出了這種大事,李成烈面上不顯,心裡卻是憋著暗怒的——李成烈在道上的地位原本就屬於“幕後掌控”的級別,有道是,帝王一怒、伏屍百萬。今晚他沒睡,那就意味著整個地下世界就都別睡了。

東南六省但凡道上有點臉面的,有誰不知道“太子爺”的名號?太子爺突然不年不節大半夜的一番折騰,心裡頭有事兒沒事兒的都惴惴了一個晚上,生怕自己有什麼小辮子礙了太子爺的眼。這一晚上,低層那些小老大們,沒少被傳叫到上面的某些大佬面前受敲打。雲裡霧裡,他們也不知道這番敲打到底是為了什麼,只是隱約明白可能與那位傳說中的太子爺有關。

太子爺,對於絕大多數道上混的人來說,那是傳說中的人物。

太子爺,其實是個外號,就像黑龍堂老大的外號叫“刀疤”,竹門老大人稱“洪五”一樣的那種外號,跟通常意義上蒙祖宗庇蔭的繼承人的稱號沒有半毛錢關係。呃,要說有關係.....可能也算有點典故。

三十年前,江湖上有位“帝王”,真正的黑暗之王,從北美到東南亞,從歐洲到西伯利亞,幾乎沒有這位帝王插不進手的地方,沒有他做不成的生意,所以才有了江湖公認的“帝王”這麼一個霸氣到沒邊兒,狂傲到沒邊兒、恐不讓人折壽的外號。

然後那位帝王遲暮,甩甩手毫不憐惜地把生意送了各地人情,金盆洗手,回到了華城老家頤養天年。雖說金盆洗手,可畢竟輩分資歷擺在那兒,每年各地大佬都會帶著得意徒子徒孫給帝王拜壽,也有順帶提攜後輩、結識同僚的意思,畢竟是“帝王”家的聚會,機會難得。而帝王在高興的時候,偶爾也會一兩句話點撥後輩,這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兒了。

李成烈他老子也是混道上的,屬於高不成低不就的那種二流尷尬位置,屬於能扒進帝王宴會的門檻,但宴會裡又只能當壁花的那種小角色。李成烈就是以這樣的一個不起眼的少幫主的身份,進入了這樣一個高級的場合,那年他十歲。

結果,跟說書的一樣,巧了。

李成烈與帝王是偶遇,在三樓的某間休息性質的小書房裡頭,一老一小當時說了什麼,沒人知道。甚至在宴會結束後的相當長一段時間,人們都不知道這場經典邂逅,直到後來李成烈十四歲那年第一次嶄露頭角。

還是給帝王過壽,還是大家飯後閒聊八卦的時候,有人就順口提起了隔壁濱城,說李老虎有個不錯的兒子,一個月前如何如何幫他老子挽救了一批軍火,讓李老虎臨退休還能玩一把魚躍龍門、鹹魚大翻身之類的臉上貼金的好事。旁人說的無意,帝王聽完了,卻少見的笑瞇瞇的接了話茬:「李成烈那孩子很好,有我年輕時的樣子」

在場所有人都大吃一驚。

李老虎,小人物!

青仁堂,二流中的二流幫派。

以帝王這等身份的人,他沒聽說過青仁堂都很正常,更別提當別人一口一個“李老虎他兒子”“李老虎他兒子”的時候,帝王居然能準確地把李成烈之名叫出來。就是從那時起,李成烈這個名字漸漸被人熟知。

因為帝王的賞識,因為帝王點評一句“有我年輕時的樣子”,加上那時李成烈確實青蔥年少,道上的有點輩分的叔伯們就有點戲言稱李成烈為“太子”。因為“太子”之名,李成烈後來又一次參加了帝王的壽筵,爺倆聊得挺好,這是他們的第二次見面,也是這一次,人們才知道倆人初次是在三樓的某間小書房裡頭的偶遇。

要說借力,李成烈確實沾了點“帝王”的光兒,至少在李成烈年少、羽翼未豐的時候,頂著“太子”這麼惹人眼紅的外號沒受太大的排擠打壓,至少鮮有人聯手打壓他,這給李成烈一個相當難得的發展時機。但要說借大力,那也談不上,李成烈與“帝王”非親非故,充其量只不過是一個比較受帝王欣賞的晚生後輩罷了,再說,帝王在李成烈十七歲那年,心臟病突發,也算壽終正寢。

十三年前,帝王去世。

李成烈那時出道不久,作為一個晚生後輩,雖然已經小有名氣,但是道上的叔伯輩叫他“太子”這個外號的時候,更多的是站在帝王的角度,語氣裡還多少帶著點戲謔,帶著前輩叫晚輩的那股獨特的漫不經心。

然後五年過去了。

“太子”還是那個太子,但是能站在昔日帝王的角度再戲謔般的叫李成烈一聲“太子”的人變少了,很少了。老的老,死的死,剩下的還能四處蹦躂的,卻很少有不識相的了。

然後又是五年過去了,

“太子”成了“太子爺”。昔日帝王的輝煌已經湮滅在歷史中,在如今的黑白道上,更多的後輩晚生可以不知道帝王的傳奇,但你不能說自己沒聽說過“太子爺”的大名。

太子爺雖然還被叫做太子爺,但在東南六省的地下國度裡,誰都知道“太子”即為“帝王”。

這就是太子爺的故事。

太子爺今天被捅了一刀,徹查人手,一晚上沒睡,那麼東南六省道上的人,就沒人能高枕無憂。

李成烈是攪得東南六省一宿沒好睡,他的手下老黑,則是半夜摸黑重新佈置了人手,攪得堂內幾個縱隊也是一夜沒休息,直到把金宅這處保護得幾乎滴水不漏,才算收工。至於龍蝦,安排外堂的人手調查太子爺要了解的兩個人。

金明洙的身份很好搞定,有名有宅,有身份證有學生證,一個小時查不出他祖宗十八代,他可以剖腹謝罪了。

另一個人,找起來有點大海撈針的意思,但身高178,寸頭、江北口音,右胳膊骨折.....這些特徵外加太子爺口諭,李成烈要求一個晚上出結果,似乎也不算強人所難。

天蒙蒙亮的時候.....

李成烈梳理完手下的勢力,面無表情的坐在沙發上,沒人知道太子爺折騰了一晚上之後,此刻腦子裡在轉什麼念頭。然後,老黑第一個來覆命了:「烈哥,整裝完畢」李成烈的親自訓出來的內堂七縱隊完全沒有問題,現在都各就各位,隨時待命,太子爺的安全問題終於不再是問題。

天大亮的時候,龍蝦也風風火火的回來了,手上拿著檔案袋,臉上帶著喜色又似乎混雜著憤怒:「烈哥,你要找到那個雜碎的行蹤.....」

李成烈忽然擡起手打斷龍蝦,排除了所有可能之後,他其實大約已經猜到結果了。現在再看龍蝦那複雜到糾結的表情,無須多說,已然明了——有些話不用說出來,聽著丟人!

李成烈仰靠在沙發上:「跟我說說金明洙」

「呃,金明洙,音樂學院大三學生,一年前父母空難.....」龍蝦拿著那檔案袋沒有打開,表情有點怪異:「烈哥,金明洙是金莫間的兒子」

「金莫間?」李成烈皺眉,這個名字似乎有點耳熟,可是腦子轉了一圈,似乎又找不到自己相熟的人叫金莫間。他與金明洙同姓,是很巧,五百年前算一家,但如今,他們倆之間天差地別,是完全生活在不同空間的人。為什麼覺得金莫間這個名字這麼熟?

「烈哥,金莫間就是那個,那個老有名的流行音樂教父,一年前空難死的那個.....」龍蝦忍不住提點。說真的,剛剛看到金明洙的資料的時候,他也嚇了一大跳。怪不得一個毛都沒長齊的小子能住在這種地方,他就說麼,就算自家老大真的養了寵,也不至於特地給小寵安置進這種金貴地方。

金莫間.....

金明洙,李成烈把明洙的名字放在嘴裡轉了兩圈,睜開眼,扭頭看向客廳角落裡那家通身氣派、透著典雅尊貴的白色大三角鋼琴,眼睛流露出一絲很淡的笑意。

龍蝦拿著調查回來的材料,一五一十的匯報,包括過世的金莫間夫婦留給兒子多少財產,多少音樂版權,擁有多少家娛樂公司的股份,一切動產、不動產.....甚至連客廳裡的鋼琴花了多少錢拍賣回來的,都一一報賬了,說到最後,龍蝦不像去調查金明洙,更像清查金家資產的。

「他從小到大,交過女朋友嗎?」

龍蝦正吐沫星子橫飛的報賬呢,誰料太子爺忽然橫插一杠子,讓他一時有點轉不過來了。

「他父母在世的時候,家裡的家庭氛圍怎麼樣?」

「呃?」龍蝦迷茫中。

李成烈瞥了一眼調查壓根兒沒戳中重點的龍蝦,沉聲:「重新做」說完,自己起身直接上樓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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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