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的日子總會感覺時間過得就特別快,一眨眼一個月過去了,曾經的同學各奔東西,而明洙也要面臨他的期末考試。

明洙坐在錄音室的羊氈毯上,寬鬆鬆的七分褲蹭到小腿肚以上,上身是純棉的針織家居服,領子開得挺大,露出優美白嫩的頸子,有塊粉色的吻痕又旖旎又紮眼,明洙嘴裡叼著一只鉛筆,懷裡抱著個吉他,身邊鋪了一圈五線譜稿紙——這就是李成烈一推門進來看到的樣子。

「明洙.....」

「小心不要踩到!」

李成烈彎腰撿起幾張紙,走到他身邊,捏住明洙的鼻子,這小東西越來越不怕他了。「明洙,你們學校什麼時候放假?」

「還有兩周就是考試周」

「放假了,要跟我一起出門嗎?」

出門——旅遊——放假?

明洙想了一下,皺皺眉,開始找詞推脫:「我想報暑期班.....我看了教學大綱,如果我選了曲式分析,那就代表有兩篇作品分析和一個曲子要交.....」對於旅遊,明洙真的興趣不大,且不說盛夏戶外的氣溫像洗桑拿,去看看那些電視新聞,這還沒到盛夏呢,防汛通告就已經鋪天蓋地了,明洙屬貓的,怕熱又怕水,所以每年夏天他都寧願窩在室內吹空調。

李成烈點點頭:「好吧,不去就不去,我要去紐約幾周,本以為你會有興趣去百老匯,正好能趕上他們暑期小旺季.....」還沒說完,李成烈的袖子就被小魚尾巴勾住了。好吧,李成烈就是故意的,此刻忍不住笑了,挑挑明洙的下頜:「可你剛剛拒絕了」

明洙:「.....」

「改主意了?」李成烈在他旁邊坐下來。

明洙說起這個事兒就覺得特屈得慌:「我已經錯過很多場賣座劇目了.....像Rent off-Broadway Revival,Sister Act,還有The Book of Mormon.....」

李成烈沒說話。

明洙撓撓琴弦,用眼角偷看了一眼李成烈,猶豫了一下,才扭扭的放下吉他,飛快傾身過去在李成烈臉頰上親了一口,可惜沒及時抽身跑掉便被李成烈一把抓住了,轉身把人壓在地毯上:「小精細鬼兒,還想跑,親一下就把我打發了?」從李成烈的角度,能看到明洙衣服下還不曾消掉的歡愛痕跡。順著v字領,李成烈把手伸進去,摸著那些痕跡,聽見明洙一聲細碎的哼吟,和之後迅速變粉的小臉,還有半個露在外面的身子都有點粉中透紅的意思。

李成烈俯身親吻,感覺懷裡的明洙有點小小僵硬,是因為沒有在床上嗎?李成烈握住明洙的手腕,把人釘在地毯上,完全不容質疑的肢體語言讓明洙在緊張片刻之後,身體漸漸軟下來,眼睛閉上了,小臉更紅了,姿態卻一如之前每次承歡時的乖巧。

這樣就好,如今明洙能做到這樣很好,足夠好。

李成烈最終沒有做,只是細細的把人吻個透徹之後,便把明洙從地毯上拉起來了:「就像你說的,考試還有兩個星期,認真學習.....明洙,對課業的要求,龍蝦跟你說過我的規矩,嗯?」

明洙靠在李成烈懷裡輕輕平覆情緒,聽到李成烈的警告,頗不以為然,他怎麼可能會墮落到龍蝦那種六十分萬歲的地步?

李成烈好笑的捏捏明洙表示不屑的臉頰:「對龍蝦那類朽木我的要求是及格。但是對你,明洙,我的要求是成績優秀,你有那個能力達到最好,那就必須做到。否則.....」他看著明洙隱約畏懼的神情:「你知道,被我罰過一次的人,再沒有人敢再犯第二次。就算我捨不得對你用鞭子,也會有別的方式叫你記住教訓,想試試?」

明洙當然不敢試,他想象不出那會是什麼法子,但他毫不懷疑如果李成烈想,那手段就一定會讓他銘記終身。

為了避免那不知名的懲罰,當然,更為了他的百老匯,明洙著實拼命三郎了兩個星期,然後,放假——紐約之行!

紐約

國際金融中心,也是文化與藝術氣息濃厚的娛樂之都。有人說:如果你愛一個人,就把他帶到這裡來,因為這裡是天堂;如果你恨一個人,也把他帶到這裡來,因為這裡是地獄。一個奇妙的、真實的、天堂與地獄的融合體——純潔善良的天使到這裡會如魚得水,統治地下世界的一方惡魔,當然,也有自己的一份交際圈子。

李成烈帶著他的天使於當地下午5點的時候落地,這是個很好的時間,安置好住處之後,正好就是晚飯時分,可跟一路上的高興有些不同,明洙下飛機的時候就有點苦著臉。

「怎麼不高興?」

「倒時差」每次讓明洙感覺最痛苦的就是這落地第一晚和緊接著遊魂狀態的第二天白天:「我們去四季酒店嗎?」

「不」

明洙聞言,臉色更苦些,倒時差是件很痛苦的事,更要命的是他還認床,明洙知道自己的毛病,四季酒店是他習慣去的那間,如果現在換個全然陌生的地方,真不知道最初的兩天到底怎麼挨。李成烈好像沒看見明洙的苦瓜臉,帶著他直接出了機場。

明洙對紐約說不上熟悉,但也談不上陌生,坐在車子裡看一路外面的景致,比起下班的出城交通高峰,他們入城這邊路面狀況良好,經過中央公園,車子轉向東行駛,這是去上東城的方向,聞名天下的豪宅區。明洙來過紐約多次,但對上東城不熟,他只知道第五大道與82街交匯處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深入進上東城,這還是第一次。

傳說曼哈頓的億萬富豪,華爾街上的精英們都在這裡有宅子。明洙扭過頭看正拿著文件若有所思的李成烈,如果不說出去,誰能看得出來李成烈的土匪本質?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身上的襯衫都不帶皺的,儘管李成烈從不打領帶,但那副眼鏡實在為商界鉅子的形象給力不少,坐在這樣的公務車裡,還真的跟環境挺搭。

上東城的豪宅區世界聞名,可從街道外表看,真的看不出到底有多“豪”。大概是跟建設年代有關,這裡的建築多是上個世紀初流行的新古典主義風格,也因為這裡是世界上地皮最緊張的城市之一,所以建築都是多層公寓樓的樣式,材質也不過是石磚黑瓦,所以外表看起來特別不起眼,似乎跟傳統意義上那種占地頗廣、金碧輝煌型的“豪”宅根本不搭界。

進了上東城之後,車子沒開多久就停在一處外表灰白色的花崗巖建築前,大約四層高的小樓,巴洛克式的長形窗,窗外攔了一截低低的雕花黑色鑄鐵欄桿,純屬裝飾用的,看這房子的外表風格,大約也有八九十年的歷史了。

「到了。洗個澡,然後我們去吃飯」李成烈放下手上的文件,拉著明洙一起下車。

上了四五級台階,推開厚重的黑色橡木門,一進門,明洙的腳步頓了一下。從外面看,這小樓足有四層樓的高度,但一進門明洙就知道自己錯了,其實內部只有兩層加閣樓,天花板非常高,足有六米,棚頂和角線都是雕刻的花紋,是跟房子建成時一體完成的,很有巴洛克式的古典韻味,可惜,如今內部裝修的則完全成了現代風格,簡單大方的牛角形水晶燈從棚上垂下來,玄關的螺旋形玻璃小幾上插著一束顏色和味道都非常濃郁的紫色風信子。

走過玄關之後,一眼掃過去能看到開放式的會客廳,陽光充裕的茶室,和一間有著一整面牆書櫃的休閒室,房間與房間之間的隔斷很少,設計時就力圖每一眼望過去都會有一個沒有阻礙的視野,讓人感覺很寬敞舒適,棕色的木地板和淡淡銀灰色牆面,讓整個房間充滿現代化簡潔明快的風格。好吧,就算室內設計出自名家,那這裡最多也只能叫做“高格調”,根本不能叫“豪”宅,不過明洙注意到玄關、客廳、還有走廊上點綴了幾幅現代派油畫作品,他對美術鑒賞無能,但好歹有金夫人的耳濡目染,明洙也能認出若干現代派大師的簽名,如果,如果——他沒認錯且這些畫都是真跡的話——恐怕這滿屋子的家居裝潢加在一起,都趕不上其中的一幅值錢。

李成烈沒待明洙走進細看,直接帶他上樓,樓上若干房間已經被隨行的老黑他們瓜分了,明洙與李成烈的主臥室在走廊盡頭。門一開,明洙愣住了:「這.....」

「去洗澡吧,晚上我在河岸餐廳訂了位子」

「那.....這.....」

李成烈看明洙無措結巴的樣子,低頭親了一下他的耳垂兒:「別傻站著,乖乖的先去洗澡,等吃完晚飯,你今天有一晚上的時間好好感謝我,嗯?」李成烈給明洙推進浴室,給他放了洗澡水之後就出去了。

明洙呆呆的在浴室裡站了半天,才慢慢緩過神,隨著浴室裡漸漸升高的溫度和濃重水汽,他的臉頰開始飛紅,想笑,似乎又覺得羞臊,非得狠狠的咬了一下唇把笑容憋回去,然後紅著耳朵,飛快的脫下衣服一股腦的滑進浴盆,埋身水下。

明洙知道李成烈屬於很有錢那類的大黑社會頭子,他能在上東城有處房產沒什麼值得吃驚的,哪怕李成烈把這裡砸成漆金包銀的阿拉伯後宮風,明洙都不覺得自己會大驚小怪。可是剛剛,明洙吃驚了,並且這股悸動一直持續著。

臥室的樣子跟奢華沾不上邊,它只是.....只是跟梧桐路上明洙自己的房間裝飾的一模一樣。是的,完完全全的一樣,從進門的玻璃花牆,到沙發前的米色地毯,從到書桌上的老照片,到床上的糖果抱枕.....剛剛推門的一剎那,明洙以為自己穿越了時空。

這已無關財力,這是心思,明洙躺在浴缸水底,洗澡水緩沖了他眼睛的莫名發熱。金明洙,有人為你遠隔重洋覆制了一個房間,只因為你有認床的毛病。

明洙在浴室裡洗了好久,直到快天黑了才出來,出來的時候面帶玫紅,眼含水波,不知道是被熱水熏的,還是什麼別的原因,顯得整個人特別的“嬌”。剪裁合體的襯衫突出他柔韌的腰線,襯衫的最上面兩顆扣子自然解開,在暈黃的燈光下,若隱若現的鎖骨和象牙白色的頸項染了一層金色,看的李成烈覺得很.....餓。“餓”得李成烈幾乎都想取消餐廳的定位,就地先吃飽餐一頓的再說,但是,最終,他忍住了。此行李成烈真的有公事,再接下來的一段時間之內,他恐怕都沒有機會能陪明洙好好吃一頓晚餐。今天這一頓,他不想因為自己脆弱的自制力的問題,毀了他數天之前就做好的安排。

「洗了這麼久,再不出來,我都要去撈你了」李成烈也穿著比較正式的衣服:「入鄉隨俗,今天晚上我們吃西餐」

「嗯」明洙沒有意見。這裡的中餐館都會遷就西方人的口味,很難正宗,所以莫不如直接吃當地的正宗口味。「遠嗎?」

「在布魯克林」

哦,那就是不算近,明洙忽然有點後悔剛剛自己在浴室磨蹭了那麼久:「真有點餓了」明洙摸摸胃。

李成烈聞言轉頭看他,那眼神莫名、複雜、讓明洙直覺的危險。

下樓到玄關,明洙看到要跟他們一起出門的司機(龍二)和保鏢(龍大),哥倆兒捧個熱狗正在玄關那兒啃呢。明洙盯著這倆人,不,他不是眼饞他們的熱狗,這裡是紐約的上東城哎!全世界的富人都在這裡,恨不得路邊花店裡的滿天星都鑲金邊的,他倆.....他們到底是從哪裡搞來的這種平民食物?老黑他們應該還在廚房,明洙該感嘆到底是黑社會的通天手段嗎?

龍二開車,從上東城順著東河邊的高速路直達布魯克林橋,李成烈訂的那家餐廳就在下了橋不遠的河邊,要不怎麼叫河岸餐廳呢,餐廳正對著東河,東河再過去就是曼哈頓中心區。夜晚,對面一片燈火輝煌,燈光映在東河上,像一把碎金灑在水面上,富麗、璀璨、延綿幾公裡。

六月末的紐約,雖然在水邊,晚風還是帶著鈍鈍的熱浪,西方人皮糙肉厚冷熱無感,很多都選在了外面露天的小花園內就餐,李成烈則叫了室內靠窗的位置,為了避免內外燈光造成的鏡面效應,餐廳裡的光不強,每個桌上只擺了一支白百合造型的蠟燭。

這裡是紐約非常出名的浪漫餐廳,菜色自是不必提,景色更是一流,還有人在角落裡彈著鋼琴。鮮花、夜色、燭光、音樂.....無論氣氛還是環境,都天生為浪漫和情侶打造的。當明洙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耳尖有點紅。

李成烈摸著明洙的下頜,迫他擡頭,意外的,他看到明洙眼中只有一層淡淡的羞澀,沒有他之前估計的尷尬和無所適從,這個發現背後的意味,讓李成烈的喉嚨瞬間有點發乾,他清清嗓子:「還喜歡嗎?」

「嗯,喜歡。謝謝.....」為這裡的餐廳,為那間臥室,為所有這一行的一切,明洙耳尖更紅了一層,低低的近似耳語:「.....為你的安排,謝謝你,烈」

李成烈身體猛然一緊,眸子的光變得深邃,這小東西是故意的嗎?明洙從來只有在床上求他或者動情的時候才會叫他“烈”。

平時?

平時張口有事說事,什麼時候會無緣無故的這樣叫他?更別提.....更別提.....這,該死的,語氣!語調!李成烈甚至清楚的感覺到自己血管裡的血液在沸騰翻湧。

明洙低著頭專注碟子裡的科羅拉多小羊排,彷彿沒注意到對面李成烈那快吃人的眼神。

李成烈盯了明洙一會兒,明洙一直沒擡頭,專心的彷彿要在羊排上雕花。

好!

很好!

李成烈慢慢呼出一口氣,平穩了身體的躁動。他微笑,可笑容像某部著名動畫片裡的反派食人鯊。

然後,享受美食。

隨著主菜撤下去了,甜品撤下去了,外面已是月上中天,餐廳裡的鋼琴師在彈一首有名的藍調叫Wonderful tonight,當明洙終於注意到曲子的時候,忍不住擡頭看了一眼李成烈——結果發現對方神色如常。

明洙忍不住鬆了一口氣,剛剛那句話,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就忽然從嘴裡溜達出來了,那個字一說出來,他就立刻失聲,為自己的大膽也為那大膽之後的羞澀,然後,一直沒敢擡頭,他感覺李成烈在看他,視線如芒在刺.....坐立不安了整個晚上,如同嚼蠟一般的浪費了河岸餐廳主廚精心烹制的食物,原來,是自己反應過度。也是,相處了這麼久,什麼時候見過李成烈有失了常性的時候?明洙這樣告訴自己,放下心來同時,也有點說不上來的.....無名空落。

「吃飽了嗎?」李成烈問他。

「嗯,我吃好了」明洙放下餐巾。

「走吧」李成烈先站起來,幫明洙拉開椅子。

從餐廳步行到兩條街外的停車場,龍大和龍二明顯已經在隔壁快餐店吃過晚飯的樣子,正在街口等他們。明洙上車之前,看了一眼那家便利小快餐店,就是四塊九九一份的漢堡加薯條加可樂的那種小店,比起他跟李成烈這頓龍蝦加鵝肝醬的晚餐,那可真是差得不是一星半點。

好像虐待員工.....

「為什麼不跟我們一起去?」明洙問,他不覺得李成烈差這兩百塊錢飯錢。

前座的龍大和龍二對視一眼,他倆?去吃情侶餐(龍大打了個冷戰),還是去當電燈泡(龍二瞥了一眼烈哥)。

李成烈忽然把前後座的隔板升起來,隔絕了他們的聊天,明洙意外的轉頭看向他。

「很遺憾,明洙,」李成烈低頭在明洙耳邊,用同樣近似耳語的音量說:「今晚,恐怕我不會讓你倒時差了」

這話沒頭沒腦的,明洙沒明白,但李成烈隨即舔了一下他的耳垂兒,明洙打了個戰栗,捕捉到李成烈的視線。那眸子深的像海——暗流永遠被掩蓋在貌似平靜的表面之下——明洙原來不太懂,但是慢慢的,他現在也能分辨一二了,他感覺到了那裡面欲望的洶湧和.....危險。意味昭然若揭,明洙的頸子都紅了,低著頭訥訥的半晌沒說出話來。

隨著李成烈的眼神越來越深邃,越來越炙熱,明洙也越發戰栗不安,李成烈絕對不是開玩笑,他很清楚,雖然在很多事情上李成烈都會尊重他的意見,或者說遷就,但在床上那人一貫強勢.....明洙忽然想起李成烈的那些手段來,霎時臉色都說不上是該羞得粉紅,還是該嚇得發白,他,他覺得自己最好還是先說點軟話。

明洙覺得嗓子有點乾,有點結巴的艱難的一個字一個字的往外擠:「我.....我.....那是.....我.....」是該說他那時自己不是故意的,還是該請求李成烈一會兒在床上溫柔些,還是.....明洙無措擡頭,可一看到李成烈那雙黑不見底的眼睛,嘴就不由自主的坦白:「那,保.....保養藥汁.....我用過了.....」

當明洙反應過來自己都說了些什麼之後,李成烈眼中的欲望氣旋終釀成十二級風暴。

明洙再也不敢看李成烈了——都怪那間臥室!

明洙洗澡那會兒,本來是要去找沐浴露的,結果隨手打開櫃子發現裡面擺著已經調配好的灌洗甘油和藥汁,他,他也不知道當時自己是怎麼了,一想到外面那間臥室,一想到李成烈,腦子一熱.....等明洙腦子裡的這個“熱度”慢慢降下來的時候,兩瓶清洗甘油已經被他用完了,剩下的最後一瓶保養藥汁也已經浸在熱水裡大半天,溫度適宜,剛好.....

明洙當時真的掙扎了很久。

在李成烈的目光下,明洙緊張得都快哭了,心驚膽戰的熬了一路,李成烈一直沒什麼動作。再次踏回進這處公寓時,明洙覺得腳踩在地上都是軟的。不知道怎麼上的樓梯,不知道怎麼進的臥室,李成烈一直跟在他身後,進屋時,李成烈反手關上門,哢嗒,一聲落鎖,把混混沌沌的明洙給震醒了。

「烈——」明洙想求饒,可下一秒,李成烈動作堪稱猛虎般的一把抓過明洙,撕拉一聲,扣子迸飛,衣衫落體,然後甚至是有點粗暴的直接扛起明洙,把人扔進床裡,自己緊跟壓上去,咬住明洙的唇:「.....你個小東西.....早晚有一天.....」

死在你手裡.....

李成烈深吻,一手撕開兩人之間所剩無幾的布料,火熱滾燙的皮膚環抱著明洙溫潤沁涼的身子,一手摸到明洙身後那處幽穴,不知道李成烈做了什麼,明洙忽然發出一聲細碎的呻吟,隨之身體往李成烈懷裡一彈,李成烈的手指順勢探入,入手一片柔軟滑膩,溫熱潤澤,果然是用方子潤過了的。

李成烈腿間那話兒早已怒漲到隱隱作痛,急需懷裡的溫潤身子給他紓解,雄偉的家夥抵住那處粉色的玲瓏褶皺,挺進,破菊而入,卻沒有一入到底。就算有保養藥汁的潤澤功效,但也不至於明洙可以承受李成烈的猛然攻入。剛剛那一下子,已經讓明洙忍不住痛哼,聲音細細嫩嫩的像只小貓,有歡愉,但更難掩背後的痛楚。

「明洙.....?」李成烈的嗓子乾啞的厲害。

明洙沒有害怕,即使李成烈表現如此粗暴並急切,他只是,只是難免緊張,還有一些.....羞澀,為即將的迎合。

「別.....別那麼.....」

粗暴?

急迫?

明洙不知道該怎麼說,他怕李成烈一時興起不管不顧,只能急巴巴的主動打開身體,抱住李成烈的腰,拱起身子迎向那處兇猛,輕輕擺動著身體,讓身後幽穴盡快適應李成烈那碩大的欲望,含住,然後努力的吞吐,一點點的把那物吸含進去。

李成烈喉嚨裡發出低吼,像一只煩躁不安的虎,明洙溫順的迎合讓李成烈從內心深處有一種無法言喻的滿足感,是一種期待幸福的忍耐和忐忑,可是那處小穴緩慢的吞進過程又讓李成烈真實的難耐欲望,那種感覺就像螞蟻在爬,慢慢的、癢癢的,永遠沒有止境,鈍刀子割肉不外於此。

明洙那處因為不斷摩擦著李成烈的火熱之源,慢慢分泌出潤滑的腸液,使得進入不再艱澀,但明洙的主動態度還是讓李成烈忍住了主動挺入的美妙誘惑,他享受又忍受般的耐下性子,等著他的小王子完全包裹住他,就在李成烈覺得甜蜜又真實痛苦的感覺被無限拉長,折磨的他幾乎到了忍無可忍的境地時,明洙忽然停下了。他的主動迎合,最終也不過含進了一半,李成烈的那物實在是太兇猛,真的.....他真的.....明洙眼裡盈滿水光:「不行.....真的不行.....」

李成烈低吼一聲,一記強硬的挺身,換來他舒服的一嘆和明洙身體的輕顫與止不住滑落的淚水。李成烈最愛看明洙這個樣子,讓他無限心疼,偏偏又忍不住加倍癲狂。

「別想.....我今夜.....放過你!」李成烈在明洙身體裡肆無忌憚的推進,再推進。

「讓你在餐廳裡.....撩撥我!」

「讓你在車裡.....勾引我!」

「我恨不得.....」

恨不得揉碎了,吞進去,完全化成自己的血肉.....

明洙縮在李成烈懷裡,承受著一波波猛烈的撞擊,那堅熱之物在他身體裡橫衝直撞,猛烈的讓他幾乎無法呼吸,連呻吟的聲音都時有時無.....忽然明洙渾身劇烈一顫,不知道李成烈對他做了什麼,讓他忍不住驚叫,看似用盡全力,那聲音一出喉嚨,卻低弱得像剛出生的小貓一樣,最終化作在李成烈的耳邊一聲軟軟細細的喘息。

明洙被折騰得戰栗不休,狠狠的喘了幾次後才回過氣兒,抱著李成烈的脖子斷斷續續的哭出聲來:「不.....不要那裡.....啊.....」

「哪裡?.....這裡?」李成烈故意頂著明洙身體裡的某一點,猛然一挺,然後看著明洙的淚水驟然劇增,同時感覺到一陣纏人的絞勁兒緊緊的裹著他的欲望中心,吸吮,急迫的吸吮。

「想我今天輕易饒過你.....」李成烈雙臂托住明洙的腰:「做.....夢.....」音落,他驟然發力,偏偏沖著明洙身體裡那點一浪疊過一浪的頂過去。

狂風暴雨般的攻勢,讓明洙連聲音都發不出來了,他無助的張了張嘴,卻只能任由淚水爬滿整張漲粉的小臉,在被頂到高潮巔峰時,甚至半聲也沒哼出來便泄了身,身體軟下來的瞬間被李成烈一手攬在懷裡,靠著李成烈,情事餘波讓明洙的身體不住戰栗,可是餘波還未盡,身體裡最敏感的一點便被李成烈又故意的刺激了一下。

「啊.....不要,嗚嗚.....烈,求你.....」

「沒用,」李成烈大力一頂,頂的明洙瞬間失了聲,只能在李成烈的懷裡戰栗得越發厲害,水霧迷蒙的大眼睛望著李成烈,無聲的討饒,淚水順著尖尖的小下巴往下淌,那又乖又媚的樣子簡直勾死人,讓李成烈的惡劣心思瞬間無邊膨脹,挺入明洙身體的那物似乎又堅硬了幾分。

「我就是.....太慣著你.....」

怕他傷了,怕他痛了,怕他昏過去.....所以次次要他的時候都壓下幾分欲望,甚至一度根本就是淺嘗即止,李成烈用牙齒輕磨著明洙肉肉的粉色耳垂兒,結果就是現在這小東西被他慣得越來越嬌,稍微盡興一次,身子便承受不來。自己是不是得換個方式了?

「今天,按我的標準來.....」

太子爺縱情一晚的標準,就是明洙渾身酸軟的在床上睡了兩天,外加那夜哭濕了李成烈的胸膛。

明洙在床上昏睡了兩天“倒時差”,李成烈已經精力充沛的出門幾次了,似乎去見什麼人,明洙並不知道他在忙什麼,好吧,他也不是真的很關心。在悶在家裡養身這幾天,明洙還要忙著查百老匯的演出時間表,太多的劇院,太多的劇目,包含著全世界的各族文化特色的演出,並且能在百老匯上演的劇目,都說明表演的一流水準,哪個他都不想放棄。

紐約真是天堂啊!

這是終於“活過來”的明洙趕過了兩場,並且手裡還捏著一大把網上訂票的憑單時,在某劇院門口忍不住的感慨,如此高質量、高水平的演出,在華國十天半個月能碰上一場就不錯,可是這裡,種類繁多任你挑,你只能說你看不過來,不能說我們沒有!

龍二則覺得,百老匯就是他的人間噩夢。舞台上吱吱哇哇的跟夜貓子叫一樣,他連睡覺都睡不踏實!

所以,當明洙捏著票,要趕場似的跑到九條街外新阿姆斯特丹劇院時,龍二的嘴角狠狠的抽了兩下。明洙走了兩步,回頭看強打精神跟上的龍二,決定今天晚上說什麼也要讓李成烈放棄派人陪他的心思——就好像他能在百老匯大街走丟似的!真是笑話,他從十歲第一次來百老匯一直到現在,明洙對這裡熟悉得甚至知道哪個熱狗攤上的食物好吃!

「龍二老兄,我們說好了,待會兒你可以睡覺,但不要打呼好不好?」

「明洙少爺,這個真的不由我控制」

明洙和龍二兩人對視,心裡都暗暗感慨:「這對我簡直就是折磨!」

明洙為了按著李成烈規定的時間內回家,很不捨的放過了一場《西貢小姐》,但在到家之後得知李成烈今天晚上不會回來吃飯時,這種不捨就開始變成了心痛;而眼巴巴看著時鐘跳過十一點,《西貢小姐》散場並足夠他打車回來,而李成烈還沒到家時,這種心痛就變成了後悔.....所謂遲到這碼事,從來不以時間衡量,大學裡的經驗,只要你在老師前進教室就萬事OK!

一連幾天,李成烈都沒回來吃飯,不僅晚飯沒回來吃,有兩次明洙是在早上睡醒後才見到躺在身邊的李成烈。然後,明洙的心開始長草。一開始是不敢不按時回來,畢竟李成烈的餘威強大,可是每次都在“再看一場回來也趕得及”的後悔中掙扎,這種滋味也實在.....尤其,他們的假期只有幾周!

至於龍二,明洙一直都沒找到時間跟李成烈磨,不過人家龍二可真是大丈夫能屈能伸啊。原本是一去就睡覺的,還打呼;後來慢慢發展到不打呼了,偶爾也能堅持看一個半個鐘頭.....現在人家龍二已經是百毒不侵了,甚至能從一段段聽不懂、看不懂的歌舞劇裡,找到若干幾幕覺得還算喜慶的。

明洙今天決定破釜沉舟,硬拖著龍二陪他臨時加看一場,是經典劇目《獅子王》,看完之後,他和龍二兩個人在地鐵站門口的便利快餐店一人捧了一個兩塊九九的牛肉漢堡,站在大街上填肚子。龍二覺得看了一天的歌劇,就數最後這場好!主要是這動畫片他以前看過,知道情節,之後的演出就比較好猜了,尤其有幾段音樂也很耳熟。

明洙咬著漢堡,急匆匆的看了一眼手錶,時針已經指向十了,根據李成烈的規劃,現在還沒回去絕對屬於違規,如果知道他們甚至連晚飯都是在街邊啃漢堡.....

不過,最有可能的是他也還沒回去!但是為了以防萬一。萬一,今天李成烈早回去了.....

「嗯.....」明洙轉向龍二,開始串口供:「你不能跟他說,我們沒有正常吃晚飯」

龍二咬著漢堡,頓了一下,點點頭:「嗯」

「你也不能說,我們十點鐘才從劇院裡出來」

龍二:「那說我們去哪兒?」

明洙想了一下:「就說我們看完蝴蝶夫人,就去四季酒店吃晚餐了」正八景兒的西餐吃倆三鐘頭太常見了。

龍二:「.....」這種謊話,烈哥能信嗎?

明洙拍拍手上的麵包屑:「我們趕緊回去吧」

結果,串詞沒用上,李成烈還沒到家,所以龍大、老黑他們也還沒到家,所以整個房子裡明洙第一大,龍二第二大。明洙沖龍二比了一個完勝的手勢,然後飛快的跑上樓,沐浴、更衣、偽裝睡覺去了。

龍二在玄關處目送明洙的身影離開,才轉向門口的自動報警器,對指紋、對密碼——這玩意連著烈哥的手機——好了,警報器關閉,現在烈哥應該知道他們已經安全到家了。關上牆上的暗門,龍二搖頭笑笑,明洙少爺似乎永遠也不明白他在烈哥心中的地位。

好吧,李成烈在沒有準時收到宅子的警報器關閉的通知時,他就知道明洙對他的旨意陽奉陰違了,這要是擱在別人身上,敢忤逆太子爺?等著被挫骨揚灰吧,想想那兩個大過年活活被抽死的,但是擱在明洙身上,反正李成烈只是對著手機輕嘆口氣,便轉身拿了一杯酒,遙遙的對著落在自己身上視線的主人舉杯示意,兩人相視微笑不著痕跡的點點頭,便不約而同的朝某一角落小陽台走過去。

邁克莫西蒂,義大利裔的美國佬,素有“羅馬之狼”的美稱,是莫西蒂家族的領軍人物。在紐約五大家族裡,正值壯年且野心勃勃的邁克隱隱成為五大家族的帶頭人。李成烈對此人感興趣已久。當然,李成烈能跨越大洋彼岸把手伸到這麼長,並在談判中總能開出一個讓你無法拒絕的價碼,邁克未嘗不會對他感興趣,尤其聽說此人是“帝王”的親傳弟子。倆人這些天一直通過這種熱鬧的酒會“勾搭”在一起。倆人一東一西橫跨地球,說競爭相距太遙遠,合作還是很有前景的。

李成烈與邁克莫西蒂詳談甚歡去了。至於明洙玩瘋了的“夜不歸宿”,李成烈就裝作不知道。

然後,明洙得寸進尺的又囂張了兩天。

到第四次的時候,李成烈把人堵個正著。

「嗯.....我們,我.....不是故意的.....」明洙結結巴巴的試圖跟李成烈解釋。關於看完《蝴蝶夫人》去四季酒店吃西餐這個謊言,這兩天不斷重覆備用,可真的到了頂上前線的當口,卻沒了那股理直氣壯的勁兒,理由憋在嗓子眼裡,遲遲沖鋒不出去。明洙忍不住看了一眼沒表情的李成烈,一緊張,張嘴就變成了:「我.....我就多看了一場.....」

看他那副受天大委屈的樣!

李成烈忍住親吻明洙的欲望,依然板著臉:「那晚餐呢?」

「Papa”s café裡吃的」

李成烈皺眉,沒聽說過。「吃的什麼?」

「漢堡.....」

很好,是炸雞、薯條加可樂那種垃圾食品的路邊攤!

李成烈把人從客廳裡領回去了,至於關起房門之後的懲罰事兒,就不關他人八卦了。

明洙覺得自己虧大了。

就因為昨天晚上多看的那一場,今兒一上午的劇目他都錯過了。早上一睜眼.....就中午了,而且腰酸疼疼的,下半身都彷彿沒了感覺,根據經驗,他今天一天都別想出門。明洙躺在床上呻吟著掰著手指頭算自己的損失,虧得簡直血本無歸。

不過,為打翻的牛奶哭泣是沒用的,明洙一看到李成烈一身家居服的把自己裹了毛巾毯抱到陽光小茶室,聽著音樂、吃著英式小甜點、喝著紅茶,且時不時調弄他的時候就知道:今天出門徹底沒戲了——李成烈甚至沒允許明洙在沐浴後穿上哪怕最基礎的一層遮羞布,當然,那也許僅僅是出於太子爺不可告人的旖旎心思,至少這樣的明洙摸著舒服又順手啊。

「烈——」明洙靠在李成烈的身上喘著氣,面頰緋紅、眼含水光卻還不忘了開口跟李成烈求情,如果李成烈果真因為自己一晚上的順從,今天下午的心情已經變得足夠好的話。明洙就是想為明天的自由出行至少贏來些勝算:「我.....我們明天去百老匯好不好?」

「嗯?」

「我今天錯過了幾場,《傑克與海蒂》、《大鼻子情聖》.....尤其是這場的《貓鼠遊戲》,我盼了很久.....」明洙絮絮叨叨嘟囔著自己今天的損失,說著說著頗委屈的看了一眼李成烈,卻猛地住了話頭。因為李成烈那雙漆黑的眼睛實在讓人看不出什麼情緒,這種心裡沒底的感覺,明洙彷彿很久很久都沒有遇到了。

但那種看不出情緒的漆黑,快得彷彿劃過天空的流星飛快的一閃而逝,等明洙卡住話頭還沒等心慌蔓延開,李成烈已經笑了,眼裡滿是溫暖的墨玉色,毯子下手捏捏明洙胸前敏感的小紅豆:「騙我不懂行,是不是?」

明洙咬住唇止下險些脫口而出的呻吟,臉頰上的緋紅又增一分:「我沒有.....」

「白天劇場能有什麼經典劇目?」李成烈雖然不懂欣賞,但起碼常識告訴他,凡火爆經典的劇目都會排在晚飯前後的黃金時段。不說高雅的百老匯吧,你看看大眾的電影院,誰家上午和下午場不是冷冷清清的?百老匯的歌舞劇是要靠人來演的,不是膠片一放就可以賣票收錢:「也就是你們學音樂的學生和專職評論員會看早場那些沒名氣的三流劇」李成烈親了他一下,毯子下的手一直沒停在明洙身上撩撥。

「烈,」明洙掙扎著,但還不忘想辦法讓李成烈出口保證:「那明天.....」

「你先過了今天這關再說」李成烈就是不鬆口,此時他的手已經滑下明洙的身下,探入那緊致暖熱之處,調訓著那處的敏感。

一下午,明洙一直在李成烈的手下體會著上上下下、過山車般的欲望起伏,如此窘迫的身體狀況也沒讓明洙放下執著,帶著哭腔的求饒李成烈手下留情,也混雜著明天要求出門的請求,反正連委屈帶懇求,亂七八糟的很多平時明洙絕對做不出來的姿態也擺出來了,就為了明天能出門。李成烈一直沒給出明確的承諾,就像調訓了明洙一下午,最終並沒有要他,也沒有讓明洙泄身一樣,明顯帶著某種目的性。

男子的陽精關乎氣血,從中醫的角度來說,房事適度才叫健康,過度便是有害了。

明洙身體不能說不好,但也就是尋常人的標準,比之李成烈,甚至老黑、龍蝦他們也不是一個級別的,加上這孩子還有點偏食,所以李成烈最近在琢磨房事頻率,琢磨著讓明洙一個星期出兩三次精元足以。關於這一點,考教的是李成烈的技術,讓明洙在情事中感受愉快,但又不至於過於激烈而泄元陽。今天下午這場小調訓課,便是以此為目的,整個過程把明洙的欲望吊得高高的,卻沒有讓他足夠達到頂點的地步,暢快不假、卻又不太滿足,不滿足不假,但也說不上難過,總之,整個過程很是不上不下的又甜又酸。

至於李成烈,說不上忍得辛苦,情之所至其實也不見得非要做到最後,能看到自己的寶貝在懷中動情,能讓明洙對他的觸摸越來越敏感,能掌握更多的明洙身體裡的小秘密,甚至一下午的光陰,看明洙在自己懷裡一遍遍綻放美麗,那種心理上的滿足感足以代替所有身體上的慰藉。

然後這一下午就過去了,到晚上,到臨睡前,明洙也沒從李成烈嘴裡得到承諾,本來他還想繼續磨,可一下午的調訓身體已經耗掉他太多的精神,上床後沒說上兩句話,便在李成烈的懷裡沉沉睡過去了。

李成烈親親明洙的額頭,眼中卻真實的埋著陰霾,確切的說,他今天發現距離對明洙的完全攻心離成功還差得遠,遠的大大超出了李成烈的想象。李成烈知道明洙很喜歡音樂,一直以來他也很放任明洙對音樂的癡迷,甚至親自出手維護——那總歸是一份高雅美麗的愛好嘛!

李成烈知道明洙有天賦、有才華、又勤奮聰慧,對音樂十足的熱情,興趣造就成功,恐怕明洙在音樂的殿堂之路上可以走得很遠很遠。至少,他的一首曲子能在年度金榜榜首占據七周的記錄,足以說明一切。或許,不用等幾年,百老匯裡最出色的劇目就是明洙寫的,李成烈毫不懷疑,但如今李成烈卻並不會為此而高興。

說起來好像是無聊、低級又幼稚的爭風吃醋,但真實的,李成烈絕對不希望明洙在自己懷裡情動的時候,還時時刻刻把音樂劇掛在心頭,並幾乎爭分奪秒的、展現他的一切誘人與美麗,只為明日他的歌劇之行討一份恩典。

很明顯,音樂才是明洙真正的心之所繫、鍾情所至,而李成烈只是他為了達到這個鍾情而不得不討好的對象,或者叫妥協的工具。就像曾經李成烈利用尹妮娜攻陷明洙的感情壁壘一樣,如今明洙更像是利用李成烈對他的寵愛,朝著心中的音樂聖殿進發。這已經無關愛好、消遣、或是未來事業的基石,太子爺被他的小王子當成成功的墊腳階梯了,儘管李成烈願意相信這是明洙無意識的行為,但客觀事實卻反映出最真實的本質——就在李成烈自以為攻下明洙的感情的時候,李成烈才發現,其實他還差得遠,很遠。

老黑他們曾經私下裡討論過的李成烈的控制欲問題,太子爺的心性要求對自己的東西極致掌控到堪稱變態霸道的地步。是的,明洙是李成烈最珍愛的龍吐珠,所以不同那些河溝小泥鰍的圈養,李成烈願意傾盡能力打造出更寬廣的水晶宮只為他這尾小魚可以遊得更加歡暢,或者用一種更直白殘酷的說法,李成烈樂意為明洙提供一種虛幻的自由空間,一個完全天地寬廣、包羅萬象的世界,只是這份世界是被李成烈精心創造出來的、與世隔絕的、專門豢養他的龍吐珠的一方牢籠。在這個世界裡,李成烈會讓明洙快樂平安,幸福滿足,任何真實的、不美好的,醜惡的、市儈的.....李成烈不允許出現在明洙生命裡的東西將被完全抹殺。

這是一個完全受李成烈的掌控的世界,他將是這裡唯一且無所不能的神,然後成為明洙整個世界的全部。就實質而言,從身、到心、到靈魂,明洙面對的是一種更徹底的隔絕與禁錮,李成烈為了完全擁有明洙,會把他那種變態的控制欲發揮到極致。也許老黑當初形容的並沒有錯:太子爺這是看上人家了,按照太子爺的心性,這要把人藏在城堡深處鎖在閨房從此不見天日。

李成烈摸著懷裡睡得乖的明洙,他可以允許明洙喜歡音樂,創造音樂,但必須限制在音樂僅僅成為他生活的調劑、消閒的愛好,消磨時間的事物之一.....如此而已。在一步步費盡心力擁有明洙到今天這個地步,李成烈絕對不會允許喧賓奪主的事情發生在自己面前,音樂如同女人,是李成烈的另一個情敵,一個無形卻更為強大、更致命的敵人。

看著睡的香甜的明洙,李成烈也會心疼,心疼他的小王子的才華一輩子被埋沒,走不出預定人生中的精彩,也許,從此以後樂壇會隕落一個大師級人物,但李成烈首先是自私的,他要在明洙對未來規劃還朦朧未成型之前,牢牢的把危險的火苗掐滅在最初,他將占滿明洙全部的世界,明洙的一切心思將以自己的需求和喜怒哀樂為中心。音樂,注定被擠到無關緊要的“愛好”一欄。

李成烈的掌控能力與布局手段毋庸置疑,所以就算他真的有什麼打算也不會在眼下當口倉促進行,所以,第二天,渾然不覺李成烈又起了變態心思的明洙,高興的像一只飛出籠的小鳥,因為李成烈允許他出門,並且會全程陪同。

明洙還不知道他對音樂的執著已經犯了李成烈的大忌,此時此刻正興奮又忐忑的琢磨著讓李成烈同意他去百老匯一條街,雖然早場劇目確實不如晚上的精彩,但這也只是相對而言,百老匯的招牌在此,再爛的劇其實也有其可取之處,至少避免錯誤,總比學習正確更重要吧。

「你急什麼?」李成烈捏捏明洙的臉頰,好像昨晚的那些陰暗心思從來不曾出現過,他笑著打趣:「別想讓我陪你去看早場那些無聊的三流劇」

「可是.....」明洙想要回嘴,卻被李成烈不輕不重的摸了一把腰,立刻把話吞回去了,昨日歷歷在目的調訓手法讓明洙生怕李成烈再起心思,轉口嘟囔:「其實也沒那麼糟.....」

龍二把倆人載到中央公園,李成烈便拖著明洙下車步行,這裡離百老匯的劇場們還遠著呢。但要從旅遊、休閒或者約會的目的看,在鋼筋水泥林立的世界中找到這一片青草綠地、鳥語花香,不得不說還是很浪漫的去處。儘管這裡沒有殿堂裡的音樂會高雅,但街頭的流浪藝術家們的表演同樣精湛,配上街邊廉價但美國味十足的熱狗、炸薯條、奶油甜玉米、炸奶酪.....這些對明洙來說,是一種全新的體驗。穿過中央公園,走到時代廣場,一段不短的距離慢慢消散了明洙沒有看成《俠義獅心》的失落,不得不承認哪怕街邊賣藝的黑人手鼓,那充滿熱情的感染力也值得駐足一看。

明洙從兜裡拿出十美金放在一個盲人小號手前的錢罐裡,然後深深呼吸,帶著感慨的情緒。

「怎麼?」

「你能相信嗎?在我們學校裡有不少小號手甚至趕不上這個街頭流浪藝人的水平」明洙說不上是該為校園教育失落,還是該感嘆人家小號手的出色。

李成烈聽不出來的好壞,在他聽來只要流暢就都會好聽:「怎麼不如人家了?」

「感情,領悟,那種燃燒著的生命力.....」明洙興奮的形容,不過轉到說起校園裡那些,情緒就有點低,皺著眉:「相比這個流浪藝人,學校裡那些.....很.....就好像嚼木頭你明白麼?乾巴巴、死硬硬,沒有生命,只有熟練,就是通常說的匠氣十足」沒有生命的音樂,技藝再熟練也是工匠級,且很難再進一步,這是金莫間從小就教育明洙的關於音樂的靈魂。

學校裡開了那麼多“理論”的課程,講音樂的歷史,講樂器的歷史,講音樂家的生平、榮耀與坎坷,其實目的只有一個,讓學生體會到這段音樂被創造出來時所賦予的靈魂、生命和感情,這需要你有一顆真摯純凈的心去感悟,也要靠天賦和靈性,可惜這樣的人並不多。明洙被他父親從小帶著邁進了正確的大門,所以他對音樂的感情單純而熱情,所以那些原本枯燥的歷史發展被他用一顆真心體悟,所以他的學習更像娛樂,成績優秀得被大家稱為王子,其實就這麼簡單。

說到音樂,明洙的眼睛裡散發著懾人的光芒,看得讓李成烈心醉,忍不住拉起明洙的手親了一下,光天化日之下的大馬路邊上,這種親暱讓明洙立即收音,他左右看看,有點不自在。李成烈笑著得寸進尺地在明洙的耳邊親了一下,然後拉著他離開那處街口。

從中央公園走到時代廣場,倆人走了這麼多條街,看了這麼多形形色色的街頭文化,吃了一大堆平日裡李成烈肯定不會讓他碰的美國垃圾食品路邊攤,現在依然漫步在喧囂的街頭,明洙忽然有點琢磨明白了,敢情李成烈也沒什麼目的性,明洙看著倆人緊扣的十指,現在他們倆好像情侶間消磨時光的壓馬路.....

紐約是個開放又人情冷漠的城市,即使他們身為同性,如此親密的拉著手,一路親暱,也幾乎沒有人會多看一眼。不,明洙不討厭這樣的忽略和冷漠,反而,這是一種陽光下平等和自由的空間,不管李成烈心裡怎麼想,但明洙知道,如果在國內,他想他不會如此光明正大的拉著李成烈的手,走在濱市熱鬧繁華的中心街頭。

被這種忽視和各顧各的人情冷漠感染著,明洙也放開了心底的束縛,更隨心所欲的表達自己的喜好和感情,他注意到了對面有一家冷飲店,難忍興奮:「那裡有一家冰淇淋店」明洙指著那裡說,從名字上看,像義大利文。

李成烈看了一眼,從善如流的拉著明洙就往街對面衝,倆人在一堆有驚無險的汽車喇叭聲中衝向了冷飲店門口,草莓、咖啡、可可、香草、芒果、榛子.....好幾十種口味的冰淇淋躺在冰櫃裡。大份的三個口味球賣七美元,可以選紙杯裝,也可以選蛋卷。熱情的老闆娘看著這兩個完全不懂行的東方人,用帶著濃重的義大利口音驕傲的連比劃帶說的解釋他們這家店可是世界上最浪漫的冰淇淋店。還記得《羅馬假日》裡小公主在西班牙廣場上買的那個冰淇淋嗎?就是這個牌子!瞧,蛋卷甚至都是她剛剛做出爐的,還熱乎的嘎巴脆呢。

好吧,一部電影帶來了“赫本頭”成為風靡一時的時尚,再來的便是這個遍佈全球的義大利冰淇淋連鎖店了。管它這個冰淇淋是不是真的安妮公主吃過的那家,明洙不在意所謂牌子蘊含的什麼浪漫氣息,對他來說,冰淇淋本身的吸引更大一些。

似乎從上高中開始,明洙就沒有了舉著冰淇淋在街邊邊吃邊走的經歷了,那似乎成了女孩子和兒童的專利。但是不得不說,口味這東西很大程度上不會跟著年齡變化走,明洙自認現在也依然喜歡這香香甜甜的東西,只是.....為了顧及周圍人的眼光吧,畢竟二十來歲大小夥子還舉個色彩繽紛的甜筒在街上邊走邊舔,徒惹人側目。但是在這裡.....

明洙轉身撲向冰櫃,用帶著輕微倫敦口音的英語開點:「我要蛋卷做底,草莓、芒果和香草味的」明洙點完,轉頭看李成烈:「你呢?」

「榛果、咖啡和杏仁」李成烈點的那叫一個溜,看來也早就醞釀好了。

然後倆人從冰淇淋店出來,一人舉了一個色彩繽紛的大號冰淇淋,相視開懷。不,這一點都不滑稽,兩個大男人舉個甜筒招搖過市怎麼了?剛剛從冷飲店裡買冰淇淋的可不僅僅是他們倆,人家夾公文包、西服革履的精英大叔都樂不顛兒的舉個甜筒邊舔邊走了——這就是文化差異。

倆人邊吃邊逛,也沒什麼方向目的,走著走著,遇到了某一地鐵出站口,李成烈看了看那門口川流不息的人群,擡手看看錶,已經過了早高峰,中午還沒到,轉頭看看明洙:「你一定沒坐過,走,我帶你去坐地鐵」那語氣,說得好像紐約地鐵是多麼稀罕的東西似的。

買了兩張一日通,在蛛網般的地鐵中,明洙被李成烈拉著進行地鐵初體驗,在轟隆隆的噪音中上上下下換過幾次車,在狹長被塗鴉的走廊通道裡也穿梭過幾次,然後李成烈坐在硬邦邦的革面長椅上問明洙:「感覺怎麼樣?」

明洙聳聳肩:「嗯,其實也沒什麼特別」代步工具而已,他沒覺得坐梅賽德斯就會很舒服,也不會覺得坐地鐵就渾身難受:「沒有紅綠燈,挺方便的」

李成烈笑著揉明洙的頭髮,他的小王子在某種程度上也挺好養的,是不是?

李成烈挑了一站下車,用他的話說,已經下午一點了,需要找到個地方吃午餐。這裡正對著頭頂上是聯合廣場,也算紐約城裡比較熱鬧的地方,這附近有幾家不錯的小館子。出了站台,走在長長的地鐵通道裡,一如既往,這裡有各色街頭藝人在賣藝,明洙今天已經看了足夠多的街頭藝人,水平當然有很好的,可大多數也屬意境般般水平,不值得一而再、再而三的為他們駐足。明洙心裡是這樣想的,但他真的、真的沒有想到,他竟然在這條普普通通的十步寬塗鴉地下通道了,遇到了一位驚世天才。

最初,明洙隱約聽到了遠處傳來的小提琴聲。距離太遠,走廊裡的聲音又太雜,尤其混著旁邊一個黑人薩克斯手,所以明洙能聽見小提琴聲音已經純屬不易,可就是這一耳朵,在這種混雜的環境中明洙被那一聲高弦音的穿透力輕易虜獲,幾乎在下一刻,明洙拉著李成烈向聲音出處一路小跑過去。

那是一個中年流浪藝人,頭髮已經斑白了,穿著卡其布的工作褲,上面一件隨性的墨綠色T恤衫,一頂低低的鴨舌帽扣在頭上,似乎唯有那把琴在地下通道的燈光中,散發著一層攝人的光彩。那流浪藝人身前地上扔了張報紙,上面甚至連二十五美分都沒有,是剛來,還是沒人施捨?但明洙的眼中此刻已經全然沒有看到那些細枝末節,他靠在走廊牆上的另一側,閉著眼睛聆聽,那琴音含著濃厚的感情,帶著浪漫主義的熱情和灑脫,似乎也有古典主義的和諧與含蓄,一種無形的力與美就在琴音中流淌,充斥著這一隅空間。

明洙的樂器專長是鋼琴,小提琴也會,但技藝就屬於不入流那種,但這不妨礙他對於小提琴的音樂鑒賞,而李成烈,他不否認那曲子確實挺好聽,但他也無法理解明洙在聆聽時那幾乎近似崇拜到虔誠的表情。

一段曲子終了,那藝人面前的報紙上被零星的扔了幾個硬幣,都是剛剛路過的人匆匆拋下的,談不上什麼尊重,但比起明洙這種站在這兒一個勁兒的聽,卻還一塊錢都不給的,似乎明洙的表現更過分一點。趁著“中場休息”,李成烈要掏錢包,卻被明洙制止了:「不,丟錢去才是侮辱,那是帕拉曼大師」明洙激動又肯定的說。

「誰?」李成烈看起來很困惑。

「當今世上最富盛名的小提琴演奏家,世界級的大師!」明洙的眼睛發亮,是的,他認出他了,不管這位盛名於世的大師為什麼腦抽的跑到紐約地下鐵通道偽裝街頭藝人,是體驗生活,還是為庸庸世人無私奉獻什麼的,他真實就在站在明洙十步遠的對面,明洙第一次如此近距離的接觸到這樣一位久負盛名的大師,激動得幾乎難以表達自己的感情。

明洙知道李成烈是個樂盲,所以只用了最通俗的法子讓他知道這位大師到底是多“大”的一個大師:「他的一場音樂會門票最低都有兩百五十美元」而且他那把琴的價值超過四百萬美元,是非常有名的一把琴,義大利名匠安東尼奧?斯特拉迪瓦裡的手工制造,就算不考慮質量,起碼那也是幾百年歷史的古董了。

李成烈眼中閃過一抹笑意,明洙沒注意,因為帕拉曼大師又開始了新一段演奏,這次是巴赫的小步舞曲。明洙沉醉在那美妙的音樂中,接連聽了六首曲子,大概不到一個鐘頭吧,好像時光轉瞬即逝,幾乎是明洙這一生中度過的最短的一個小時,沉醉其中不願意醒來,不過,那位演奏大師明顯要離開了。

好笑的是,帕拉曼大師前面那張舊報紙上一共只有二三十美元。明洙站在那裡,有點無措的不知道該如何向這位大師表達自己的感激與敬仰之意,他不敢給錢,如果真的捧上一疊鈔票,那像什麼樣子呢?可是.....

該怎麼辦?

突兀的上前表達敬意嗎,就憑自己這樣一個菜鳥小人物?

明洙慌神的看著那位大師已經把小提琴放在了琴盒裡,可他還沒有想好該如何表達自己的感謝與崇敬,畢竟不是誰都有機會聽到帕拉曼大師一對一的獨家演奏會,也不是誰都能如此近距離的接觸到這樣一位驚才絕艷的大師級人物,儘管是在這種地方,以這樣一種近似詭異的場合下。

這時候,李成烈遞給他一個大方紙袋。

明洙疑惑的打開,裡面是一套四張的帕拉曼大師的演奏唱片,李成烈甚至還遞過來一只簽字筆。

「你.....」

「快去吧」李成烈催促他,再不去人家就走了。

明洙抱著唱片,幾乎以一種激動到眼眶濕潤的樣子跑到那位大師面前。李成烈看著他明顯緊張的跟那位搭話,明顯雀躍的得到了大師的微笑回應和簽名,還有明顯困惑的跟那位大師告別,回到李成烈身邊。

「人家跟你說什麼了?」

明洙看看手裡的唱片,神情有點恍惚:「他問了我的名字,然後給我簽名了」

「這不是很好嗎,幹嘛這副表情?」

明洙現在還是明顯刺激後的夢遊狀態,沒有從激動中回復過來呢。「他.....他說讓我回家之後再打開看簽名」

看明洙那眼神,明顯是在尊重大師意見、與陽奉陰違先睹為快中掙扎。

「那你要不要看?」李成烈接過唱片,作勢要打開.....

「不要!」明洙搶回去,咬牙下定決心,要尊重大師的意見。

「你還當他是諸葛孔明,暗藏錦囊妙計?」

「不要.....」明洙就是不撒手,不管怎麼樣,今天他算是占了帕拉曼大師的天大便宜,對於大師的最後這點小小要求,明洙就算想違背,也豁不出去那個臉啊!

「好吧,不要就不要」李成烈把唱片接過來,裝好放在袋子裡,轉手遞給龍大。

明洙這時才看到龍大也在,嚇了一跳。這麼一大活人,什麼時候冒出來的?

龍大一副受了打擊的樣,李成烈彈了下明洙的腦門:「不然你以為這唱片會從天上掉下來?」當然是李成烈打電話讓龍大他們趕緊準備好送過來的:「好了,龍大把唱片帶回去,省的留在我手裡還勾他魂兒,」李成烈做決定,然後補充了一句:「說好了,即使帶回去也誰都不許偷看,等明洙第一個過目大師的簽名」

龍大得令,轉頭離開的時候心想,這話也就是逗逗明洙少爺,這玩意,說真的,他們誰稀罕看啊?

後半程的路程,包括午飯時分,明洙幾乎都如數家珍般的對李成烈滔滔不絕的灌輸那位大師的生平,幾歲幾歲開始學琴,哪年哪年開始成名,什麼時候有什麼光輝事跡,琴聲如何特點,手法如何高超,演奏功力如何如何的震撼人心.....如此滔滔不絕的興奮說了一路,最終坐在百老匯某家劇場裡的時候,明洙才結束了自己的小提琴普及課,以“這是我這輩子最難忘的瞬間”做了陳詞結尾。

然後,是歌劇《Mamma Mia》。

這是今天明洙看的唯一一場百老匯歌舞劇,不過顯然沒有影響他興奮且滿足的幸福感,也許這就叫老將出馬一個頂倆?李成烈有趣的在想,一個小提琴大師的四十幾分鐘地鐵通道演奏,完全頂得上一天、甚至兩天的百老匯三流劇目。

看完歌劇,去吃晚餐。

明洙知道李成烈財力豐富,神通廣大,可他真的沒想到這頓晚飯竟然被李成烈搬到了船上,是那種三層遊艇,底艙有三間臥室和一個中央休息室,中間一層包括駕駛室,還有客廳、飯廳,那客廳寬敞的能開舞會,最上一層是“總統套房”,一百二十度的全景玻璃,外加一個小露台。

李成烈帶明洙在船上走了一圈,以明洙來看,動用這樣的架勢,恐怕吃飯才是最次要的。

「你怎麼會這樣想?」李成烈坐在甲板的涼椅上,水面的風吹去了一白天空氣的燥熱:「大廚可是我從四季酒店裡特意請來的」

「真的只是吃飯?」

「當然,我們邊吃邊順著水路回上東城,再看看夜景」

單單吃飯用得著租這麼大一艘船嗎?碼頭那邊同樣有觀光遊艇,一頓海鮮晚餐加航程,八十塊一位,食物一流,明洙以前坐過的。明洙聳聳肩:「就是感覺有點本末倒置.....」

「嗯?我可以認為這是我的小王子在建議我使用上面的主套房嗎?」

「我沒.....」

「那我就勉為其難的答應了吧」李成烈自問自答,根本沒容明洙張口,大狼尾巴就露出來了。

晚飯,果然成了“就那麼回事兒吧”。

三層,那間一百二十度無敵水景總統套房,成了今晚李成烈包藏禍心的重頭戲。

把人從浴室裡抱出來,一步一步走路的震動,讓李成烈下體越發深入明洙的身體,明洙窘得緊緊抱著李成烈,雙腿死死的盤在他的腰上,只是這樣的姿勢,感覺每走一步,身體裡那根火熱之物都在摩擦越見敏感身體。

「烈,放我下.....」看到床,明洙還沒說完,就眼睜睜的看著李成烈抱著他穿過臥室那張大床,直奔外面的小露台.....雖然做了那麼多次,雖然被李成烈調訓到如今在床上可以主動迎合,但是明洙骨子裡依然是保守害羞的,如今,在外面?

「不.....」

「不怕」李成烈忍不住呻吟,看來明洙真的是害怕了,那處絞得用力,險些讓他泄身。李成烈用大毛巾裹著明洙,用手搓著明洙胸前的紅豆:「看著我,明洙,只看著我」李成烈那雙眼睛似乎帶著魔力,讓明洙恐懼過,迷失過,也帶來過很多次的信任和安心,明洙看著那雙眼睛,漸漸平靜下來,尋到心安,也遺忘了周遭讓他不安的環境。

露台上有一張特別寬大的沙發躺椅,李成烈直奔那處,卻沒有像以往那樣把明洙放在躺椅上,這一次,李成烈自己躺在了躺椅上,讓明洙坐在自己身上。明洙第一次沒有被李成烈抱在懷裡承受歡愉,孤零零的只有最私密的地方貼嵌在一起,這不夠,遠遠不夠,四下的夜風讓他感覺惶恐,無所適從。

「烈.....」

李成烈扶著明洙的腰:「自己動動看」

「我不要.....」明洙對這樣的姿勢完全不能適應,身後那處蜜穴更因為緊張而抽緊得厲害。

李成烈哄了他一會兒,看明洙實在不能適應,只好猛的一下抱著人轉身,把明洙壓在身下,猛攻起來,不消片刻,明洙的身子便已一片火熱。李成烈一下下頂著明洙身體裡最敏感的那處,眼看明洙越來越漸入佳境,他忽然停下來,直接一個轉身,又恢覆了明洙的騎乘位,這一次,甚至李成烈連撫摸安慰明洙的大手都已經收回了。

「烈.....」

「自己動」

「不要.....」明洙拒絕,身體有些焦躁的扭動,卻沒有得到李成烈的回應。

李成烈用手指輕輕刮弄著水光潤澤的鈴口,還在堅持:「想要就自己動」

這方面李成烈一向說一不二。明洙依然有些不自在,他想放棄,但身體裡的叫囂實在難受,含著淚花,勉強生澀的試著動了兩下.....

不,不行!

明洙很快退縮了,不,他不喜歡這樣,一點也不喜歡!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心裡抗拒,本是柔情蜜意的事卻遲遲磨不出歡愉,被李成烈調弄得精神百倍的小兄弟也慢慢垂了頭,然後明洙身體裡的火種漸漸熄了.....明洙想停下來,李成烈忽然起身把他抱到懷裡,又是好一陣甜蜜逗弄,把明洙逼到臨爆發的邊緣,然後停下。

「不.....」明洙終於受不了哭出來。

「試一試」李成烈哄他。

明洙不想!他說不出到底為什麼,就是接受不了!得承認李成烈的經驗很好,從最初到現在,單純從感官上講,這事兒就沒不和諧過,倆人滾了有近一年的床單,就是習慣也該成習慣了,反正能爽到就好,這事兒不最終就是為了這點事兒嗎?明洙心裡明白,但哪怕李成烈最初對他用強,他的抵制心情都不及現在李成烈逼他自己主動。

明洙說不清楚,那只是一種感覺,就好像他身體深處的那點敏感更像某種脆弱的禁忌。“被闖入”和 “被引領”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李成烈以往的行為是土匪、是惡霸,橫衝直闖,無法反抗。而現在.....李成烈要明洙主動引導它在身體中肆虐,一次次撞擊明洙身心中最不想讓別人碰觸的脆弱之處。

這簡直是一種煎熬,或者說,堪稱心理上的折磨。

李成烈卻在堅持,似乎他跟明洙較上了,非要他學會主動。

兩人在夜色中折騰了數不清的次數,明洙一路哭過求過掙扎過,軟榻上被折騰得一塌糊塗,都沒有讓李成烈改變主意。

.....

彷彿,很久很久之後,當明洙終於可以泄出一股寡淡的精元後,他縮起身體,死命的要拉開與李成烈的距離。李成烈沒準,他牢牢地抱住明洙一下一下親吻他的頭頂,撫摸他的後背安撫.....

李成烈的內心深處在翻滾,他想他明白了。

其實,按照李成烈的設想計劃,今天本是值得紀念的很美好的一天。

「明洙.....明洙.....」

看明洙哭的那麼委屈,李成烈就算有什麼想法,此刻也全剩心疼。算了,李成烈給自己找了藉口,也許時間還早,畢竟這才是相處的第一年,尤其還經歷過那麼多不愉快的磨合。

李成烈把明洙抱在懷裡一直在慢慢撫慰他,這種真實的包容和無聲的安慰遠勝於任何語言,然後明洙慢慢平靜下來了,船停靠岸,光溜溜的明洙被李成烈裹了毛毯直接從船上帶到車裡,從車裡帶回到住所,直接上了二樓,他們的臥室。

那套被帕拉曼大師簽過名的唱片被包裝完好的放在咖啡桌上,原本因為晚飯後那一場失敗的情事,明洙對什麼都提不起來興致,但是此刻看到那套唱片,最後還是掙扎著從床上坐起來,裹著毯子跑到地上,打開包裝,一套四張唱片被做成書本那樣,可以一頁一頁翻看。

明洙翻開扉頁,上面是帕拉曼大師優美的花體字簽名,翻譯過來大約是這樣:明洙,

您有一位體貼又浪漫的情人,祝您生日快樂。

艾薩克?帕拉曼

20xx, 07,12

明洙愣了,迷茫的轉向桌邊的電子日歷,今天.....是他的生日?

二十歲的生日。

所以.....

那根本不是偶遇。

明洙傻愣愣的站在那兒好半晌,才醒悟般的低頭翻看手裡的唱片,是千禧年出的限量紀念版,這根本不可能隨便在大街上的唱片店能買到,尤其現在賣唱片的地方越來越少,連CD都快被網絡下載的iPod取而代之.....明洙捏著這套珍藏版唱片,不知道為什麼忽然想起白日裡李成烈陪他一起在大街上吃冰淇淋,眼睛開始莫名發熱。

紐約之行一共一個月零十天,結束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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