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妖妖Ka
文案:
他被男人寵著,慣著
想要什麼就給他什麼
唯獨他最想要的
男人卻不給他
那就是——自由。
「酥,你真美」男人說著調情的話語,令空氣都驟然上升。
金明洙狼狽在伏在男人身下,身後被肆意穿透,任由他粗暴的蹂躪。
「酥,你的身子果然適合愛撫,不管做多少次,還是會像第一次那麽緊,好棒」男人說著,汗水落在身下人兒的背上,毫不憐惜的拉扯內壁。
金明洙感覺到那凶器在他體內又脹大幾分,甚至可以感覺到男人的血脈跳動,因為他們那麽緊的貼合在一起,那凶器不斷的摩擦穿刺,身體著了火一般的失控。
「唔唔」金明洙把胸前的玉咬在在嘴裡,仍不能遮掩住齒間不斷漫出的淫靡之音。
這玉,是半個小時之前他送的。聽說是什麽和田暖玉有驅寒鎮疼之效,他專門找人訂做,刻上金明洙的名字。
「紀念我們認識一周年」男人這麽說。
金明洙冷冷的看著他,心裡可笑。
一周年,的確是一周年。
我被你囚禁了──整整一年。
早知道,和同學出來夏令營就不該貪玩掉了隊,更不該聽信小混混的話被稀里糊塗的帶到賭場裡,等金明洙明白過來,已經欠下一生也還不清的債務。本來以為要在那裡打工一輩子償還,突然被從樓上走下來的這個男人抓住。他對賭場的老闆說:「我買了」
買,多麽隨意的字眼。
於是成了他高價買回來的玩物。
一年了啊,多麽久的時間,如果不是當初一念之差,自己應該在大學里和同學瘋瘋笑笑了。不會每天呆在這個籠子裡。好像金絲雀一樣。
他對自己的監控到了極點,從一年前自己第一次來到這裡,就從來沒有走出去過。
雖然足不出戶,但是從電視上,金明洙漸漸對這個男人有了些了解。他叫李成烈,出身商界名門,少年已有建樹,頭腦聰明又英俊帥氣,是女孩心目中有名的鑽石王老五。
當然,那些女孩肯定想不到他是一個玩弄男人的變態吧。
不過平心而論,除了床事上這個男人向來粗暴,對自己還是很好的。金明洙不愁生活,一切有女傭打理,想要什麽就給他什麽。這所大房子至少可以住五十個人,在郊外,空氣清新,又少人打擾,更大的原因是,這樣不會有人發現男人在囚禁他。
但是他逃不掉,除了女傭的監控,房子外還有輪流值班的四個保鏢,從來沒有少過。
在房間的角落裡,散落著高至半個人的購物雜誌。是他平日裡的消遣,裡面全是名牌的衣物飾品等的廣告,他不能出去,但是只要在書上打個勾,當天就會送過來。吃的,玩的,穿的,用的,無論在書上看到還是電視上,只要他想要,男人就肯給。
多麽聰明的人,斷絕了他所有出去的理由。
曾經他想過裝病,這樣就不得不去醫院。但是男人想的比他快,每週私人醫生都會來給他定時檢查,想裝也裝不了。
而且就算真的出去,也會很快被抓回來。這裡是法國,而他不會法文,在這個陌生的國家裡,他沒有和超過四個人說過話。
其中一個是這個男人,另外三個,是家裡的女傭。
男人並非住在這裡,不過每週都會從國外飛過來,呆在這裡兩天,有時候因為公事,會在這裡待上一個月甚至更久。但是只要來法國,就一定會過來,而一旦過來,就勢必要和金明洙做這種事情。
其實金明洙很難理解,為什麽男人不找個美女二十四小時待命,免得每週都要飛機來回辛苦,就算喜歡同性也有,何必要在自己身上浪費時間。
男人有慾望的時候,金明洙從不能反抗,但是他也絕不會主動的求歡。
這樣的玩物會讓男人執著,他不明白。
「想什麽?」啃咬金明洙的耳垂,手移到胸前的寶石,輕輕的拉扯,便輕易的引來美人的眼淚。
男人彷彿喜歡看他的眼淚,每一次床事都要把他折磨到無法言語才肯罷休。
金明洙低下頭,胸前的紅潤光澤叫人害羞。
乳尖被男人打上小孔的時候他本以為自己一定會死去的,但是很意外的沒有,而男人從此便在上面穿上了這兩彎通體透亮的圓環,頂頭是兩顆指甲大小的紅寶石,想必昂貴。
有錢人果然連變態嗜好都奢侈的很。
後庭依舊肆虐的抽插,金明洙的身體也在男人的挑逗下慾望高漲,不自覺的吸吮那碩大,彷彿害羞的想要將它排擠出去又彷佛渴望將它吸的更深。
男人享受的哈著氣,身上還有未乾的水滴味道。每天男人都要洗兩次澡,和金明洙親熱之前也要洗一次,讓金明洙覺得男人有輕微的潔癖,但是他抱金明洙的時候又從不在意金明洙有沒有洗過澡,這又讓人費解。
「酥」男人著迷的喊金明洙的名字,瘋狂的掀起情潮的波瀾,金明洙知道男人已經忍不住要釋放在自己的身體裡,於是緊張起來,身體自然的收緊,男人低吼一聲,射出一片灼熱。
而金明洙的思緒也如冒泡,飄散到很遠的地方。
再清醒的時候已經是隔日,男人從身後攬著金明洙的腰,懷抱收的很緊,總是快要讓金明洙窒息。金明洙張了張嘴,虛弱的動也動不了。但是看起來還好,這次起碼還說的出話來。
床事過後總是帶給金明洙一股恐懼,若無人貼著他的背就會出奇的恐慌。男人知道這點,所以在金明洙起身之前總是不放開金明洙。
但是多奇怪啊,讓金明洙恐懼的是他,讓金明洙感到安心的居然還是他。
金明洙想轉個身,可是覺得動動手指頭都很乏力,男人看得出金明洙的吃力,將頭埋入他的脖頸,深深的親吻。金明洙有些恐慌,如果他要再來一次,足以讓自己昏厥。
可是男人沒有,他按下床頭的電鈴,叫女傭進來。
「由子,牛奶煮好了嗎?」清晰的嗓音帶著磁性,其實很悅耳,特別夜深人靜,在你耳畔低語的時候。
金明洙喜歡喝牛奶討厭咖啡,而且還是完全純的那種,雖然帶一點腥味可是感覺很自然,所以早晚都會喝一杯。
這是金明洙的習慣。
男人的習慣是在金明洙喝牛奶的同時喝一杯咖啡,也是純的不加奶糖,那種苦澀金明洙嚐過一次就再也不想試了。
「酥」他突然叫金明洙一聲。
「我們搬家吧」
金明洙的心跳漏了半拍,可是直覺告訴他。
這是個絕好的逃跑機會。
「我們搬家吧」
金明洙壓制住內心的狂喜,閉著眼,等男人說下去。
「到美國去」男人說的自然。
當然,他的詢問只不過是類似於告知,在他面前,金明洙沒有選擇的餘地。
但是,為什麽是我們?
反正這裡你也只是一周待兩天而已,為什麽口氣說的好像家一樣。
對你,這裡只是消遣,對我,這裡只是牢籠。
男人說完撥了撥金明洙額前的亂髮:「好嗎?」
我說不好,你也不會答應的,不是嗎?
金明洙縮了縮身子:「好冷」
男人轉過頭去,叫女傭進來把窗關上,金明洙突然看見,窗外的院子裡,已經有幾個花朵悄悄的綻放。
難道已經是春天了嗎?
下午男人有公事出去,恰好今天是醫生來給金明洙檢查的日子。
「沒有問題,只是輕度的抑鬱」陳醫生替金明洙檢查之後得出結論。
「我上次開的藥你沒有吃?」
金明洙只是笑,吃也沒有用,在這個地方,不可能不抑鬱。然後當著醫生的面穿上衣服,對於他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跡醫生早已習慣。
金明洙覺得陳醫生是個好人,十分的同情自己,可是不敢幫自己逃跑。金明洙求過他,他當時只是嘆息:「我也有妻兒」
言下之意,為了他的家人安全,他不敢惹李成烈。
金明洙從床底下拿出一本字典:「醫生,還是謝謝你,不過看來我用不上了」
雖然明知道逃不掉,陳醫生還是悄悄送金明洙一本法文字典,如果他真的逃出去,也好找警察。
救命,是金明洙學的第一個詞。
「用不上了?」陳醫生很驚訝,他原以為金明洙無論如何不會放棄逃跑的念頭。
「要到美國去」金明洙解釋:「他說的」
金明洙的英文還不錯,如果到了美國,也許會有機會。
陳醫生看了他一眼,掏出胸前的項鍊給他。
金明洙一看,是耶穌。陳醫生信基督教,他知道。
「願主保佑你」他握著金明洙的手說。
醫生走後,金明洙坐在客廳裡發呆,女傭們忙碌的走來走去。
金明洙很少和她們說話,即使說了,她們也不懂。
對於每天要辛苦勞動才有飯吃的她們來說,十分羨慕他每天睡到自然醒,什麽也不用做的日子。她們一點也不理解他為什麽不開心。
金明洙再次看看窗外,看來自己是看不到百花綻放的景象了。
打開門,第一次走出去,在院子裡,蹲下,撥弄了一下剛剛張開花瓣還害羞的小花朵。
身後是慌張的腳步聲,女傭發現金明洙不在屋子裡了,著急的跑出來,在他身後嘰里咕嚕的說了什麽,連保鏢也跑過來。
他們全都望著金明洙,金明洙故意繼續蹲著,不動也不說話。半晌,挪了挪位置,看了看另一朵小花。
他們的表情很可笑,好像魚刺卡在喉嚨裡上不來又下不去一樣。
金明洙知道他們在害怕,害怕丟了他,可是又不敢動他。
男人關著他是事實,對他百般寵愛也是事實,有一次一個女傭打破了東西,劃傷了金明洙的手,馬上被辭退了,雖然之前她一直做的不錯。
看著他們恐懼的表情,金明洙很是得意。
你們的恐懼,卻遠遠不及我的百分之一。
最後金明洙還是乖乖的回到屋子裡,繼續盯著天花板。
保持著這個姿態,直到男人回來。
男人一回來女傭就上前,嘰里咕嚕的說了很多,金明洙知道是在告自己的狀。可是懶得插嘴,雖然自己隨便說點什麽就可以讓她永遠不在他的面前出現。
然後金明洙看見男人沈著臉走過來,緊緊的抓住他。
「疼」金明洙輕輕的說。
「為什麽出去」男人沒有因此鬆手。
「花.....開了」金明洙實話實說。
「花?」對於這個答案,男人有點驚異。
「院子裡的.....」金明洙又說:「她們沒有好好打理,應該種點更好看的」
男人手上的力道終於鬆下來,把金明洙攬入懷中:「到了新家,會有很多花的」
「很多嗎?」金明洙抬頭問:「有向日葵嗎?」
「有」
「百合呢?」
「也有」男人把金明洙抱起來:「你想要什麽,都有」
雖然男人沒有再說什麽,但是金明洙知道他還是生氣了從晚上那場粗暴的性事就可以看出來。
一直到自己流血,男人也沒有停下,熱流從兩股間淌下來,金明洙不敢去看,只能無助的抓著被褥,咬著牙把痛楚咽進肚子裡。
有了血的潤滑,男人進入的更加容易,一次又一次頂到最深,帶來鮮血淋漓的疼痛和快感。
第二天男人就走了,臨走交代女傭收拾好金明洙要帶的東西。
男人走的時候金明洙是知道的,雖然裝睡,身後空蕩蕩的他馬上就醒了。
醒來看著兩腿間深紅和精液渾濁在一起,很是駭人的景象。
金明洙一直躺著,直到中午,勉強站起來到浴室,還好浴缸是可以坐著的,才得以沖洗。
泡了兩個鐘頭,讓水流慢慢淡化暗紅的顏色,圍了一條浴巾走出去,發現女傭已經把床單換好了。對於床上的血跡,她們已經屢見不鮮。
於是又躺回去,睜著眼等天黑。
兩天內,女傭已經把所有的東西都打包好,包括所有金明洙用過看過的雜誌之類,連他穿了一次就再沒碰過的衣服也都包好,儘管對自己來說,這些東西全部丟掉一點也不心疼。
第三天,就像押送犯人一樣,保鏢陪同金明洙到坐車到機場,在飛機上昏沈了十多個小時,下了地,暈暈呼呼的到了一所新房子。
這裡和法國沒有什麽不同,為了金明洙的習慣,女傭一個也沒換,保鏢也是,連房間的擺設,位置,都基本和從前的一模一樣。
沒有新鮮感。
金明洙把陳醫生送的項鍊握在手裡。
對自己說,這裡是美國了。
願主保佑我。
晚上看新聞知道,原來因為事業的關係,男人把重心移到美國,這裡脫離他的家族,所以才可以放心大膽的帶自己過來。
我是他唯一不能公開的污點。
金明洙想
那,他會不會主動放棄我呢。
恐怕不會,就算他真的對我厭煩了,也會關我一輩子,畢竟我身上有他不可告人的秘密。
床空蕩蕩的,金明洙一向習慣睡左邊。所以法國那張床左邊都被他睡出一個窩出來,因為他大半部分時間都在床上。
睡不著。
還是睡不著。
金明洙突然坐起來,叫女傭過來。
他說:「我要打電話」
待續.....
留言列表